來源:中國證券報
在國內太陽能光伏產業持續低迷的背景下,近日傳出兩條消息,一是國家能源局通知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示范區,二是國家電網表態支持光伏發電并網。這是一個可喜變化,發出了國家扶持新興產業的政策從供應端轉向需求端的重要信號。
自2010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下稱《決定》)以來,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在內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迎來了加速發展階段。但以太陽能光伏產業為代表的部分新興產業在經歷短暫繁榮后,迅速陷入全行業虧損、龍頭企業瀕臨破產的窘境。究其原因,固然與國際金融危機、歐美市場萎縮有關,但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在扶持新興產業過程中過于偏重供應端,導致短時間內大量項目上馬、產能嚴重過剩,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
事實上,《決定》作為一個綱領性文件,既提出要“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投入”,也明確要求“積極培育市場,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并將其置于更重要的位置。細看一些地方出臺的扶持政策,大多把資金投入、財稅金融政策傾斜放在第一位;而資金、政策傾斜又基本只針對企業,很少顧及消費者;同樣作為企業,生產者、供應端受到扶持更多,使用者、需求端則基本不被扶持;受到扶持的生產企業,絕大多數資金、政策的落點又僅僅指向規模擴張,很少顧及科技創新和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
這樣一來,低水平重復建設、產能嚴重過剩就成為必然結果。光伏產品95%以上的市場在海外,國內市場能吸納的不到5%。一旦海外需求萎縮,巨大的過剩產能和天量庫存就成為高懸在市場頭上的“堰塞湖”,無論欲疏欲堵,都是進退兩難。
另一方面,國內市場對光伏產品不是沒有需求,而是需求巨大。有研究者做過試驗,家庭自建光伏發電設施,按25年使用壽命折算,發電成本可以比火電廠上網電價更低,其所發出的電在自用之外,尚有大量富余。由于體制機制上的約束,企業自建分布式發電站被要求所發電不能超過自用電的30%,另外70%必須從電網購電;家庭自建光伏發電設施,余電上網要按用電標準付費。這樣的制度設計嚴重打擊了國內光伏產品需求端的積極性,也在客觀上造成了光伏產業目前的尷尬局面。
扶持政策從需求端發力,其實已有許多經驗可資借鑒。比如,在風電發展初期,發改委在風電項目審批時,提出風電設備國產化率要達到70%以上的要求,有效開啟了國內市場對國產風電設備的需求。再如,國家對節能家電的補貼政策直接針對消費者,帶來節能家電熱銷,既有利于培養居民綠色消費習慣,又提高了廠商生產銷售節能環保產品的積極性。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陰影仍在,全球經濟復蘇尚待時日。在新興產業發展的問題上,應持續強化市場需求導向,扶持政策應堅定轉向需求端,消除體制機制上的障礙,理順供給與需求的關系,打通生產與消費的渠道,有效啟動巨大的國內消費市場。惟其如此,才能保證相關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并進而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