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受經濟形勢低迷和產業政策緊縮的不利影響,華銳風電日前下發通知,首輪350名員工將于19日正式停工放假,直至公司恢復生產。不過對于公司給出的休假期間薪資待遇,部分被放假員工表示不滿。20日,約30多位員工聚集華銳風電北京總部抗議,稱公司放假是變相裁員,要求公司按直接裁員辦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給予補償。
上周末晚間,華銳風電公告,眾多崗位開工不足或已停產,大量員工已無任務安排。首輪350名員工將于19日正式停工放假,直至公司恢復生產。
公司稱,自停工放假之日起,在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停工放假30日內),集團公司按照員工提供正常勞動情況,支付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從第二個工資支付周期開始(停工放假30日以后)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基本生活費。
華銳風電在國內風電市場快速增長中逐步崛起,但在國內風電政策收緊,以及風電上網等問題凸顯后,自去年開始,國內風電裝機新增市場快速下滑,公司業績也不斷下滑。今年5月以來,華銳數度傳出“裁員”消息,以及百名應屆畢業生“解約門”事件。
一位被放假的員工表示,20日約有30多位研發部門人員聚集到華銳風電北京總部總裁辦拉起橫幅抗議,他們提出兩項要求,復工或者是公司直接按照《勞動合同法》中關于裁員的相關規定,支付裁員賠償金。這位員工表示,當天華銳風電代理總裁尉文淵有出面和員工溝通,尉文淵表示,不會改變這一決定。
據上述員工介紹,公司的研發崗位并不存在沒有工作可做而停工的情況。公司提出的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的事情,他們事前并不知情。他們認為公司處理并不得當。
對此分歧,華銳風電昨日回應,此次部分員工帶薪放假遵循了《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本著對員工負責,不放棄每一個員工的態度,做出了上述決定,并且為員工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律師觀點
公司有規避“經濟性裁員”之嫌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勞動法業務部主任景彤律師認為,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七條,非因員工本人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業的,企業可支付員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作為基本生活費。但這一條款應理解為企業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緊急、短期性停工、停產行為,應當有較明確的復工時間。華銳風電的停工放假決定并不符合上述條款的立法原意,公司并未給出復工的大概時間,這些員工很可能今后就沒有工作可做,可能在合同到期后公司就會終止勞動關系。
這位律師認為,華銳風電的做法有變相規避“經濟性裁員”之嫌,長期停工放假可能導致員工被迫辭職,企業從而逃避支付裁員經濟補償金的法定義務。被“停工放假”的員工可以通過勞動監察或者勞動仲裁方式維權,要求企業支付變相裁員的經濟補償金,或者依法單方向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金。(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