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證網
近日,國務院批復環保部《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為實現規劃目標,“十二五”期間核安全及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投資需求約798億元,分為核安全改進工程、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科技研發創新工程、事故應急保障工程及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其中,核安全改進工程包括核電廠安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輻射防護改造工程項目;第二項重點工程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和廢物治理、區域廢物處置場建設、鈾礦地址勘探與礦冶設施項目、伴生礦尾礦(渣)壩監測預警系統示范項目、輻照裝置退役及放射源回收項目等。
在科技研發方面,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一批為管理決策服務的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研究,10個方面119項關鍵技術研究;在事故應急保障上,規劃提出要進行核與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項目以及事后評價能力建設項目,建設應急技術支持平臺;第五大重點工程為核安全監管能力建設,規劃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間建設全國輻射環境監測體系能力工程,包括國家、省、地市級三級體系。
規劃認為,我國目前的安全行駛不容樂觀,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需要妥善處置,鈾礦冶開發過程中的環境問題依然存在,規劃的總體目標在于進一步提高核設施與核技術利用裝置安全水平,明顯降低輻射環境安全風險,基本形成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創新、應急響應和安全監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