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業用電降價
內蒙古一家電力企業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政府推動的多邊交易方案實際上是個多邊協商的結果,但目前還沒有出臺實施細則,各企業自愿參與,因此,省內并非所有的工業用電都被納入此次下調范圍,只有一部分用電將實行調整后電價。
11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鐵合金、電石等七類工業企業的用電價格下浮0.08元/千瓦時,對黑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冶煉及深加工企業的用電價格下浮0.04元/千瓦時。電力多邊交易價自11月17日起執行,實施期限初定為3個月。
而早在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的《內蒙古電力多邊交易市場方案》已經得到國家電監會的批復。國家電監會相關人士表示,對該方案原則同意,但目前電監會正在就方案的相關細節進行研究,證監會華北電監局將協同當地政府進一步完善有關方案和規則后印發,并適時啟動模擬運行。
西部省份可能效仿
長城證券研究員張霖認為,盡管下調部分行業的用電價格目前是內蒙古的地方行為,但實際意味著電價有可能松動的大趨勢。在她看來,初步小幅度下調電價的動作很可能在寧夏、青海、甘肅等西部省份蔓延,這也是這些地區為實現明年GDP“保8”的不得已選擇。
國泰君安研究員王威認為,由于內蒙古自治區以高耗能企業為經濟支柱,因此,可以理解當地政府為保證經濟增長采取這種措施,但此舉在全國范圍內鋪開的可能性不大。
平安證券研究員陳亮認為,在宏觀經濟不景氣的狀態下,通過降低電價的方式促進這些高耗能行業發展的思路并不可取,但此次降低電價的意義在于,給這部分高耗能企業提供了“活下去的空間”。
分析人士普遍認為,目前已經不存在上調電價的可能性,對于高耗能企業比重大的地區來說,電價下行的壓力大,但由于目前不少電力企業由于煤價成本仍處于虧損狀態,因此電價短期下調的可能性也不大。
煤炭企業可能“受害”
依照《方案》,符合環保要求的高耗能企業生產用電下調的8分錢,將由自治區政府、電網公司、火電企業和相關煤炭企業共同分擔。各方達成的分擔方案是,自治區政府負擔1分錢,內蒙古電力公司負擔2分,火力發電企業承擔3分,煤炭企業承擔2分。冶金企業下調的4分5厘錢也按以上比例由各家分攤。
今年8月份以來,內蒙古用電需求回落明顯,10月份發電量增速已降至1.6%。內蒙古當地的發電企業停產、低負荷運行已成常態。分析人士認為,此次電價調整也是當地政府出于減輕高耗能企業的成本而為,寄望此舉能夠拉動電力需求回升。
分析人士表示,刺激企業生產最根本的因素還是來自需求的拉動,成本因素并不起決定作用,單純調低電價能否刺激企業需求還有待觀望。有電力企業表示,如果實施調整后電價,電企必然要承擔3分/千瓦時的成本,但如果下游企業的生產經營難以提振,電價降了很可能依舊沒有銷量。
陳亮預測,如果此舉難以使大部分企業恢復盈利,政府可能還會采取進一步行動,壓縮上游企業的利潤空間,其中,利潤率相對較高的煤炭企業很可能首當其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