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后一年半后,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近期得到落實,將向各可再生能源發電公司發放補貼113.45億元。
12月4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電監局發布新一期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的通知,補貼期為2010年10月-2011年4月。
“我們風電和太陽能的項目一直拿到國家的補貼,但新近各地上的項目太多,一擁而上,導致國家資金出現了缺口。”12月5日,寧夏發電集團前任董事長劉應寬對記者解釋。
寧夏發電集團在此次補貼中涉及到8個項目,囊括風電及太陽能電站兩大類,共獲得補貼1.0431億元;作為光伏領軍企業的保利協鑫能源,其在徐州的20MW光伏電站總計獲得2158萬元的補貼。
保利協鑫能源旗下中能硅業副總經理呂錦標表示,現在可再生能源基金是寅吃卯糧, 2011年可再生能源基金僅200多億,“僅風電就花去了180多億。”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調整之后(從4厘/度調高至8厘/度),今年可用于補貼資金可達340億元。”光伏研究機構弘亞世代副總裁劉文平對此持樂觀態度,但他同時承認,過百億的歷史欠債不容忽視。
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行維護費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
劉文平告訴記者,國家補貼是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的基礎上減去脫硫電價所獲得的補貼,各地的脫硫電價價格不同,像甘肅、寧夏在0.34元/度左右,青海是0.325元/度,湖南約是0.5元/度,風電在西部拿到的補貼在0.2元/度左右。
“寧夏的風電價格是統一的,基本在0.58元/度左右。”劉應寬說,前期風電的補貼極為穩定,國家財政能夠全額支付,但隨著風電的迅猛發展,給國家財力造成困難。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中國風電裝機容量已達6236.42萬千瓦,占全球裝機容量的26.24%,位列世界首位。
“現在基金有缺口,只有先還歷史欠賬,但對于很多光伏企業來說很難熬。”劉文平透露。
劉文平解釋,雖然企業的光伏電站會最終拿到國家的可再生能源補貼,“賬面上雖然算是應收賬款,但短期內拿不到,不足以支撐項目的現金流,而很多光伏電站在2011年底并網,幸運的2013年底才能拿到部分補貼,理論上有破產的風險”。
以中節能為例,目前其已建設運營的光伏發電項目近20萬千瓦,2015年計劃裝機總容量達到200萬千瓦,約占全國1000萬規劃裝機的20%。有關補貼的問題,中節能之前已經向有關部門反映過,但效果不佳。
作為光伏企業巨頭的尚德電力,其在寧夏石嘴山50MW電站項目的第一期10MW項目已在2009年10月1日正式并網發電,但三年來未拿到補貼,不過在此次補貼名單,尚德寧夏項目將獲得補貼總額720萬元。
尚德電力副總裁龔學進承認,根根據方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范圍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
據可再生能源的電價補貼政策,光伏上網的補貼電價是1.15元/度,但該電站僅拿到當地0.25元/度的脫硫電價。事實上,尚德寧夏石嘴山電站一年發電為1500萬度,按照0.25元/度的電價計算,每年的電價收入375萬元,不足以支付該電站的運營費用和銀行利息。
呂錦標坦言,保利協鑫在江蘇徐州20MW光伏電站,2011年給的電價是1.4元/度。此中,脫硫電價是0.45元,可再生能源補貼是0.55元,0.4元歸由省級財政支出,“省級部分的補貼是及時的”。
百億缺口
提高電費附加
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有兩部分組成:國家財政年度安排專項資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根據安排,財政部主管專項資金,國家發改委主管電價附加。
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缺口為13億元,2010年缺口20億元,到2011年缺口已達100多億。
按照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的說法,在電費結算時,電網企業也存在變相減少新能源企業發電量、壓低上網電價的問題;加上各省的補貼資金調配時間差,導致新能源發電企業往往需要半年至一年才能拿到補貼。
不過,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梁志鵬則坦言,過去電價附加一直被作為電網企業收入的一部分,一些地方對電價附加征收所得稅,“導致電價附加資金大幅縮水,估計三分之一的資金被上繳財政”,由此造成大量欠賬。
而欠賬背后則是新能源成長的增速。電監會數據顯示,1-9月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同增27.2%;我國新能源的發展目標是:風電2015年裝機1億千瓦,較之目前翻一倍;光伏2015年裝機2100萬千瓦,較之目前增長7倍。
基于以上考慮,2012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從由每千瓦時4厘提高至8厘,而在2009年11月份以前該電價附加是2厘。提高后,可使今年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達到340億元。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之后,340億足夠支付2015年之前的現有項目及新增項目。”劉文平說,風電每年新增2000多萬千瓦,每年新增補貼50億元左右;2011年光伏裝機3GW,每年發電四十億度左右,一度補貼0.6元,約20億元補貼,所占容量不大,“由于補貼盤子的擴大,明年會迎來光伏電站的收購潮”。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認為,充分發掘現有政策潛力,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減免政策,加強征收和使用各環節的管理,做到應收盡收。僅此一項一年可增加可再生能源基金近200億元。
劉應寬還建議,目前電價中仍有三峽基金等構成,而三峽已經建成,“可以將這部分費用部分應用于發展清潔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