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科技部高新司、工信部裝備司、發改委產業協調司3日聯合發布通知,要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總結驗收工作。受制于相關車型售價較高、地方配套財政補貼無法及時跟進等因素,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全國最新推廣量不足10萬輛,遠低于“2012年占到汽車市場份額10%”的目標。
專家表示,即便按照全國推廣量目前達到10萬輛的樂觀估計,新能源汽車的運營規模也僅僅占到汽車市場規模的0.042%。
對于驗收內容和形式,上述通知指出,主要針對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項目標,逐一考核評估實施效果。采取實地核查與會議集中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四部委將于12月中下旬組成驗收組分赴試點城市進行實地考核。
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等四部委的辦公廳此前曾發文聯合要求:“年度末,對各試點城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總結。對未能通過年終考評的試點城市,或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試點城市資格。”
早在2009年,四部委在25個城市開展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并在6個城市開展了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全國清潔汽車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王秉剛接受采訪時說,盡管官方數據需要在驗收工作完成后才能出爐,但根據最近調研,一些試點城市的計劃定得有點“冒”,實際推廣量和預期目標可能會存在一定差距。
“在公共服務領域,目前深圳、杭州、長沙等地推廣工作做得不錯,唐山、呼和浩特、濟南、成都等地這幾年的推廣工作不是太順利。”王秉剛舉例說,“一些地區不具備發展本土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基礎,但又不愿意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引進外地的成熟車型,因此推廣量上不去。比如一些試點地區要求,外地車型必須配套本地廠家生產的電池才能示范運行,又如優惠政策只給本地企業不給外地企業。我們要求地方予以糾正。”
在私人購車領域,王秉剛認為,深圳、合肥走在前列,北京今年來略有起色,但杭州等地的推廣情況不太理想,主要是部分試點的充換電基礎設施不配套、缺乏吸引消費者的成熟車型。王秉剛建議,其他試點城市可借鑒合肥經驗,由江淮等新能源車企在員工內部率先推廣私人用車,并通過口碑效應推廣到其他居民。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上述專家表示,若要完成“十二五”目標,未來三年的銷量必須較當前增加4倍以上。
上述官員表示,新能源汽車發展目前仍處于示范運行階段,2015年要達到50萬輛的產銷量目標“非常艱巨,還要大力推動規劃的落實”。其中就包括上述規劃提出但尚未制定細則或尚未全國鋪開的:研究實行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有關地方實施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時,應對新能源汽車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