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全國,科技進步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廣泛而深刻——
載人航天、三峽工程、青藏鐵路……
超級雜交稻、轉基因抗蟲棉……
水立方、鳥巢、新能源汽車……
不經一番寒苦心,哪得梅花撲鼻香。回顧30年來我國蓬勃發展的科學技術對經濟社會的巨大支撐、引領作用,人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沒有科技體制改革的大膽探索、逐步深化,就不會有“第一生產力”的充分釋放。
科研成果束之高閣,企業“望墻興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1978年3月召開的全國科學大會,迎來了科學的春天,獲得“第二次解放的廣大科技工作者重返科研崗位,科技界一片生機勃勃。然而,隨著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世界新技術革命浪潮的洶涌澎湃,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原有科技體制的弊端日益顯露——
在自我封閉的垂直結構體系框架內,科研單位缺少與企業的橫向聯系,科研與生產嚴重脫節;
由于缺少公平的科技成果有償轉讓機制,研究成果被視為共有財產而難以推廣應用;
科研部門條塊分割現象嚴重,科技資源配置分散重復、效率低下、浪費嚴重;
由于行政管理過多過死、科研院所缺乏自主權,“大鍋飯”現象抑制了科技人員的創造積極性,知識結構日顯老化、僵化。
一方面,科研單位大量成果被束之高閣;另一方面,大部分工業企業由于自身缺乏創新能力,對新技術、新產品嗷嗷待哺——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的現象再也不能延續,科技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從“堵住一頭、網開一面”到“穩住一頭,放開一片”,從轉院為企到產學研結合,體制改革軌跡清晰
“經濟體制,科技體制,這兩方面的改革都是為了解放生產力。新的經濟體制,應該是有利于技術進步的體制。新的科技體制,應該是有利于經濟發展的體制”——1985年3月7日鄧小平同志在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為科技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此后不久,中共中央發布了《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標志著科技體制改革的大幕全面拉開,并與經濟體制改革相輔相成,分階段、有步驟地逐步深化、拓展——
1985年至1992年為全面啟動階段。在“經濟建設要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要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指導下,這一階段的主要目的是“放活科研機構、放活科研人員”。一方面,“堵住一頭”,即改革撥款制度,原來的事業費多改變為項目費,經費隨項目、項目靠競爭,在改變科研機構對行政主管部門依附關系的同時,也迫使其面向市場、拓寬經費來源;另一方面,“網開一面”,即在法律上承認技術成果也是商品,建立有償轉讓機制、開拓技術市場,鼓勵科技人員以多種方式創辦、領辦企業等。在這些措施的引導下,科技界以空前的熱情投入到經濟建設主戰場。
1992年至1998年為以部門為單位的結構調整試點階段。199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確立了科教興國戰略,提出“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改革方針。所謂“穩住一頭”,就是穩定支持基礎性研究、高技術研究和重大戰略研究;所謂“放開一片”,就是放開各類開發型科研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展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活動,直接為經濟建設服務。在這一階段,一些產業部門、中科院和教育部開展了調整結構、分流人才的試點工作,為全面展開科研院所的結構調整制探索了思路、積累了經驗。
1999年至2005年為科技結構系統性調整推進階段。199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提出全面優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資源配置,形成有利于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和機制。這一階段在“創新、產業化”的方針指引下,原10個國家工業局所屬242個科研機構進行企業化轉制。
2006年1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科學技術大會,對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做出戰略部署,發布了《關于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以此為標志,科技體制改革轉入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新階段。
創新體系日益優化、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體制改革碩果累累
經過30年來堅持不懈地深化改革,我國科技體制在體系結構、運行管理機制、創新主體活力能力等多方面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科技體系結構明顯優化,創新主體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經過持續不斷的改革,科研力量和科技資源主要集中在科研機構的“一元化”格局,被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等多種創新主體蓬勃發展的多元化格局所取代。統計結果表明,2006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為3003億元,其中企業、政府研究機構、高等學校分別占到68.3%、20.9%和9.9%;在2006年的全國研發人員總量中,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各占65.7%、15.4%和16.1%——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顯著增強。
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發生重要轉變,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日益突出。通過改革,改變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技工作的局面,競爭擇優機制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發揮主導作用,宏觀調控、政策引導和績效評價等現代管理手段的作用不斷加大。科研機構普遍推行“開放、流動、競爭、協作”機制,科技人員的競爭意識和創新創業積極性明顯增強,科技成果轉化步伐提速。統計表明,技術合同成交額從1985年23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2226.51億元。
政府部門所屬科研院所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機構活力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通過改革,科研院所數量從改革前的5000多家,減少到目前的3000多家;全國共有1200多家開發類院所轉為或進入企業,從體制上解決了應用開發類院所長期游離于企業之外的問題,基本建立起科技型企業的運行機制。據對248家中央級轉制院所的調查,2006年科技經費投入約150億元,其中來自政府部委的縱向科技經費16.6億元,比2000年轉制時增長了1倍;來自行業企業的橫向科技收入達118億元,是 2000年的3倍多。轉制院所承擔了大量國家科技計劃和行業重點研發任務,取得了一批重要創新成果。
30年來的科技體制改革實踐證明,只有打破舊體制機制的束縛,才能進一步激活科技第一生產力;只有大膽解放思想、不斷改革創新,才能使科學的春天百花競放、春光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