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裁結果出爐,歐盟公布應訴名單,中國的光伏企業正在悄悄轉向。
為了應對歐美“雙反”調查,以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為首的國內光伏巨頭針對美國“雙反”調查終裁結果正開始向“外購+組裝+出口”的方式轉變。
當地時間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針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的“雙反”調查作出終裁,認為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的生產商或出口商在美國銷售此類產品時存在傾銷行為,傾銷幅度為18.32%至249.96%。
與此同時,美國商務部還裁定了中國出口至美國的光伏產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補貼。這樣,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剔除重復征收部分后,尚德為35.97%,天合為23.75%,英利等其他單獨稅率企業適用30.66%的平均稅率。
這個稅率與初裁結果相差不大。今年3月,美國商務部初裁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征收2.9%至4.73%的反補貼稅。
5月17日,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主要是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額反傾銷稅。其中,強制應訴企業無錫尚德太陽能公司稅率為31.22%,常州天合光能公司稅率為31.14%,包括英利在內的其他59家單獨稅率應訴企業稅率也均超過30%。
相對來講,美國商務部此次裁定的傾銷幅度從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調至18.32%,最高幅度不變;補貼幅度則大大高于初裁的2.9%升至4.73%。
美國商務部在調查過程中,選取了無錫尚德和常州天合作為強制性應訴企業。一位光伏企業內部人士稱,由于無錫尚德在美國的市場份額最大,因而終裁結果中尚德的稅率最高。
包括英利在內的10多家企業則為一般應訴企業。美國商務部裁定的這些企業的稅率一般都會取最高稅率和最低稅率的平均值。其他未應訴的企業則會被征收最高達249.96%的反傾銷稅率。
這個裁定已宣布了絕大多數光伏企業進入不了美國市場;而參與應訴的企業也很難在美國市場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