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深陷危機之中的光伏行業來說,國家層面的利好政策正在密集出臺。在將“十二五”規劃中的總裝機量提高至20GW后不久,國家能源局今日發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未來國內的光伏發電的重點將從并網式發電向自發自用的分布式發電模式轉移。
國家能源局此前對于國內光伏發電的規劃一直以建設大型地面電站為主,但在最新公布的光伏發電“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到2015年分布式發電與大型電站裝機規模均為10GW。此次《通知》的發布,則是對這一政策轉向的進一步明確。
“分布式發電可以解決光伏發電并網難的問題。”弘亞世代副總裁劉文平稱。由于國內現有的光伏電站多建在偏遠地區,基礎設施薄弱、電網未覆蓋到位,導致發出的電難以外輸。
劉文平說,“分布式發電可以利用用電大戶的屋頂建設電站,建設方和用電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直接進行合作。”而在英利公關總監梁田看來,新政策的主要利好還在于節省了項目建設落地時間。
能源局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可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縣和新能源微電網項目建設,抓緊研究編制示范區實施方案。首批示范區在若干城市相對集中安排。每個省(區、市)申報支持的數量不超過3個,申報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萬千瓦。”梁田據此測算,按照通知中公布的申報總量計算,“十二五”期間分布式發電帶動的上游組件需求量將達到15GW。
不過在劉文平看來,能源局在還未明確具體補貼細則的情況下就讓各省市申報示范區的做法有些欠成熟。按照能源局的通知,各省市需要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示范區申報。“補貼方式、補貼金額都還未明確,就匆匆讓各地區上報,企業可能會擔心投資回報率的問題。另外,如果是按用電量補貼,補貼的計量方式現在還沒有特別成熟的方案。”劉文平稱。
但在梁田看來,補貼金額的不確定并不是太大的問題。“如果按照東部用電大省的電價計算,光伏并網發電的成本即使沒有補貼也已經可以實現平價。當然,對于企業來說,補貼的金額還是越多越好。”
但新的政策也有可能帶來新的問題。“由并網發電改為分布式發電了,原來的用電大戶直接從自己的電站用電,從電網采購的電就會減少,電網的利益肯定會受到損害。未來發電企業如何跟電網協調會是比較大的問題。”劉文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