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2011-2015)》(以下簡稱《規劃》)分析了能源科技發展形勢,以加快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著力點,規劃能源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用無限的科技力量解決有限能源和資源的約束,著力提高能源資源開發、轉化和利用的效率,充分運用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的變革。
按照能源生產與供應產業鏈中技術的相近和相關性,《規劃》劃分了4個重點技術領域:勘探與開采技術、加工與轉化技術、發電與輸配電技術和新能源技術,并將“提效優先”的原則貫穿至各重點技術領域的規劃與實施之中。
根據能源發展和結構調整的需要,《規劃》明確了2011年至2015年能源科技的發展目標,在上述4個重點技術領域中確定了19個能源應用技術和工程示范重大專項,制定了實現發展目標的技術路線圖,并針對重大專項中需要突破的關鍵技術,規劃了37項重大技術研究、24項重大技術裝備、34項重大示范工程和36個技術創新平臺。此外,《規劃》還提出了建立“四位一體”國家能源科技創新體系的極想及具體保障措施。
《規劃》將已具備一定基礎并在“十二五”期間能夠實現產業化的重大科技工作作為主要先務,同時部署了未來10年有望取得突破的重大前沿科技項目,如700℃超超臨界機組、高溫高強度材料、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示范工程、大規模儲能等。對于難以在2020年之前實現商業化應用的前瞻性技術及其基礎研究工作,如核聚變、天然氣水合物等,已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中予以體現,本規劃不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