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出通知,將根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對2010年至2011年4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及發電接網工程進行補貼。
通知中提到,此次附加資金補貼范圍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行維護費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
通知中強調,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在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省級電網負擔;高出部分,通過此次電價附加補貼解決。
記者了解到,此次補貼涉及甘肅、青海、新疆、云南、內蒙古、西藏、四川等七個省份。中廣核、大唐電力等部分分公司以及中海油新能源化德風電有限公司均在補貼名單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