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梅爾說,與汽車產品不同,光伏產品的制造并不復雜,中國和德國光伏產品的質量差異不大,但德國光伏產品的生產成本實在太高,無法與中國相比,指責中國企業傾銷并不合理。
他表示,德國的用工成本較高,員工不愿意加班,靈活性不足。而且,德國的電力、地皮、鋁、玻璃等價格均比中國高出不少。另外,從企業融資的角度講,德國企業多選擇到銀行貸款,而不少中國光伏企業已在美國納斯達克等資本市場上市,具有融資優勢。
胡梅爾還坦言,中國向德國成功出口光伏產品與德國和瑞士向中國出口光伏生產設備相關。2011年以前,德國和瑞士向中國出口了不少光伏產品生產設備,如今,中國將生產的光伏電池等產品再賣回德國“十分正常”,“這就是貿易”。他說,“應鼓勵自由貿易,利用比較優勢,所有人都會受益。”
胡梅爾還表示,一些德國光伏企業虧損破產,是因為企業自身戰略有誤,與來自中國的競爭關系不大。比如,它們在某種光伏產品的研發上投入大量資金,但產品在實驗室獲得成功后卻沒能實現批量生產。
實際上,德國像“太陽能世界”公司這樣把生產線放在德國的企業已經不多,大部分光伏企業早已將生產線轉向外國,或直接把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當做原料再加工。
至于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最終會做出何種決定,胡梅爾認為,這要視歐債危機的發展而定。歐債危機程度越深,歐洲失業率越高,歐盟對中國光伏企業征收懲罰性關稅的可能性就越大。
胡梅爾說:“美國指責中國不是市場經濟,于是選擇第三國泰國作為參考,但泰國根本沒有什么光伏產業,這很荒謬,我們不能照做。”他認為,即使歐盟最終決定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也不會太高,預計不會超過20%。
胡梅爾說:“可以肯定的是,向中國產品征收懲罰性關稅對德國不會有好處,因為市場將受到破壞,而且德國‘能源轉型’之路可能會因此變得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