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光伏產業占全球市場60%以上,年增長率連續五年超過100%,行業產值約5000億元。推動光伏行業發展除了政府扶持,還有來自海外市場的拉動,以及我國光伏制造低成本的比較優勢,而“雙反”正是要削弱甚至瓦解這一比較優勢。
短期看,歐盟反傾銷立案并不意味著我國光伏業沒有周旋的余地,畢竟歐盟還沒有做出關稅初裁的決定。在此之前行業應當積極配合歐盟委員會的調查,抱團應訴和抗辯,提供有力的證據,駁斥反傾銷申訴,爭取有利結果。退一步講,即使最終裁定反傾銷成立,也應當爭取盡量低的反傾銷稅率。按照歐盟的規定,立案后60天到9個月時間內,歐盟委員會將做出初裁。
長期看,光伏產品出口之路遭遇封堵的情況仍有可能繼續發生,為此行業應當將市場重心逐步轉向國內。分析人士認為,這需要政策層面大力推動現有體制的改變,解決光伏發電上網難問題。改變的過程可能會比較漫長,但肯定是未來發展方向。
隨著發電成本的降低,光伏產品在國內大面積推廣存在現實的可能性。數據顯示,過去十年,光伏發電成本從每度1美元降至每度1元人民幣以下。在一些國家,太陽能光伏發電不需要補貼也能夠同傳統能源競爭。我國光伏電站的發電成本已經可以做到低于1元/度的上網電價,但是發出來的電由于電網接入能力有限或者電網不愿意接納,造成光伏電站大量“窩電”現象。
如果在一家超市的屋頂上建一套光伏發電裝置,保守計算其使用壽命也在25至30年,發電成本約為0.7元/度。光伏發電如果是自用,多余的量能夠出售,投資者就會有利可圖,可現實的一大瓶頸是光伏發的電必須通過電網公司銷售。因此,建議抓緊落實自給式太陽能等新能源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和家庭的政策支持,甚至推動相關立法。
此外,從光伏行業自救的角度看,應當加強自主技術的研發,推出差異化產品,避開貿易保護。同時,進一步推動行業整合,淘汰落后產能,并積極拓展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