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政策共分為四大部分共25條。”第一部分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具體內容包括:對符合規劃、產業政策、環保要求和節約集約用地標準的工業項目,按建設程序優先保障用地;定期開展開發區(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開發區(園區)升級、擴區的依據。對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高的開發區(園區),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等。
第二部分是加強地質礦產勘查和礦產資源開發。具體內容包括:通過優先設立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整裝勘查區,加大中央和市級地質勘查資金投入,支持鋁土礦、錳礦等重點礦產資源勘查,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礦產資源;支持建設優勢礦產資源開發加工基地,在礦業權設置與出讓、基礎地質礦產勘查、技術攻關與推廣應用等方面予以支持,特別是在頁巖氣調查和頁巖氣勘探開發等方面向連片貧困地區傾斜等。
第三部分為創新房屋管理支持政策。具體內容包括:鼓勵園區現有工業企業在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聯合符合條件的開發業主用出讓取得的土地及現有廠房翻建改造,修建多層標準廠房;鼓勵開發區或工業地產開發企業建立或引入專業物業服務公司,為入駐企業提供安全防范、秩序維護、環境衛生、房屋管理服務等。
第四部分是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具體內容包括建立工業用地報批“綠色通道”,進一步精簡辦事程序、簡化報件資料;建立國土房管部門領導與工業園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負責人熱線聯系制度,完善協調推進機制,指導項目單位加快用地審批、礦業權出讓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縮短報批時間等。
今后,園區或開發區需要提交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報件資料將精簡1/3,尤其是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用地,報件資料可減少至20件。此外,在國土部門的審批時間也會節省至少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