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國家能源局公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國家對示范區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標準。
在業內看來,這是光伏發電補貼模式出現巨大變化的標志。在此之前,中央出臺的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等政策,一直采用對初始建設投資進行補貼的“事前補貼”模式。但這種“事前補貼”模式容易導致騙補、電站壽命短、監管不力等問題。正是看到了上述問題,國家能源局對補貼模式作了改進。
“光伏推廣最大的障礙還是價格。如果是在普通家庭安裝,一度電電價只有4毛多,則投資商會覺得不劃算。而如果是開發區之類的工商用電,一度電8、9毛,則安裝光伏系統就會有效益。當然,未來如果實現平價了,則普通家庭也可能會有積極性安裝光伏系統。但目前還是需要國家提供度電補貼來推動光伏安裝。”上述協會副理事長說。
記者隨后從業內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正在制定根據資源條件的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政策,但出臺時間還不確定。而光伏度電補貼先期也會以試點形式進行,不會一下鋪開。目前看來,先期試點最可行的是選取工商用電量高的地方,如上海、北京等地。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部分光伏企業擔心國家度電補貼政策的延續性以及拖欠補貼的問題會否變得更嚴重。
“國家只是說在某個時間前建成電站可以拿到補貼,但從來沒說過,這個電站的度電補貼能持續多少年。”國內光伏龍頭企業阿特斯陽光電力董事長瞿曉鏵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每個電站的初裝成本很高,必須有一個較長時間才能收回投資。在國外一般會保障20-25年,這樣可以準確計算內部收益率。而在國內,盡管企業已反復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這個問題,但至今沒有解決。
在他看來,如果沒有一個法律來保障這個事情,則意味著政府可以在任何時間收回補貼,這會對民企、海外基金投資中國光伏電站帶來陰影。
另一位業內人士則表示,即便目前所謂的事前裝機補貼,很多補貼也沒有及時下發到投資方手里,如改成事后度電補貼的話,則拖欠補貼的現象可能會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