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美國多次揚起的“雙反”大棒,中國企業已經學會了從容應對。從上市公司的舉措來看,到海外建廠,尋求“避稅”不失為一項良策。
行業影響有限
根據中國商務部的數據,美國在缺少國內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目前已對華發起了30余起反補貼調查,這其中就包括光伏、風電等新興產業。
美國似乎嘗到了“雙反”稅的甜頭,近年來,先后對中國多個行業進行征稅。如今,“光伏風波”還未消散,美國又對中國風電行業揚起“雙反”大棒。
12月18日,美國商務部做出裁決,認定中國輸美的應用級風電塔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傾銷幅度為44.99%至70.63%,補貼率為21.86%至34.81%。其中,補貼率提高了10個百分點,主要來源于我國出口買方信貸項目。
按照既定程序,這個決定需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仲裁。一旦認定成立,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應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
此次美國“雙反”稅覆蓋了所有發電廠規模的風電塔產品的制造商以及出口商,其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天順風能公司、重山風力設備公司、國電聯合動力技術保定公司、華銳風電等5家公司,更是被美國商務部直接“點名”。
此次美國“雙反”稅將對風電板塊帶來什么樣的沖擊?會影響到多少家上市公司?某位行業分析師告訴本報記者,主要涉及的上市公司是天順風能和泰勝風能,對其他公司影響不大。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華銳風電已經確定是美國“雙反”稅的重點征稅對象,但華銳風電面臨的美國“雙反”稅壓力可轉移至相關塔筒制造企業,所受影響不大。天順風能的情況則比較令人擔憂,其相當部分的風電塔產能主要銷往美國,預計將支付高昂的稅收。泰勝風能與美國貿易往來較少,并且不在“雙反”稅的征稅企業行列。
“揚帆出海”不失為良策
針對美國的“雙反”稅,中國商務部發布消息稱,根據世界貿易爭端解決規則,我國訴訟美國關稅法修訂法案世貿爭端案(DS449)專家組已經于12月17日正式設立。
除了政府層面的支持外,多家上市公司也不在停留在消極應對的層面,而是通過海外建廠的方式,積極應對美國“雙反”稅。
12月20日上午,泰勝風能發布公告稱,2012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電塔產品銷售收入為461.23萬美元,所涉及項目已經執行完畢。美國“雙反”稅對公司未來業績不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目前,泰勝風能的子公司泰勝加拿大塔架有限公司建設順利,未來,其產品可以覆蓋加拿大以及北美主要風電塔架市場,公司將通過海外子公司向美國出口應用級風電塔。
天順風能證券部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美國“雙反”稅對公司承接的美國客戶訂單會有一定影響,但天順風能將積極配合商務部進行抗辯。他介紹稱,公司在美國有兩個大客戶,分別是GE和維斯塔斯。2011年,天順風能出口到美國的風電塔占公司總產量的30%左右。今年可能比去年多一些。
天順風能證券部負責人稱,公司已收購了維斯塔斯在丹麥的一項剝離產業,并在丹麥設立了全資子公司,在印度的分公司也在建設,希望能分散對美國市場的依賴。
華銳風電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表示,今年公司僅對美國出口了4臺風機,因此,美國“雙反”稅對其影響不大。
沈宏文建議稱,就美國“雙反”稅,我國企業應保持冷靜,統一戰線,訴諸政府,從國家層面抵制美方的貿易保護主義,保護自身的權益。同時,風電企業還應認識到海外市場并不是國產風電的“救命稻草”,未來的發展仍需要立足于本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