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稅委會〔2012〕22號),宣布從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與2012年相比,2013年設備印刷器材的進口關稅有三個變化:一是將包括柔性印刷版在內的5種感光材料產品從實施從量稅改為實施從價稅,二是增加包括寬幅噴墨印刷設備在內的2種印刷設備器材商品稅目,三是對3種印刷設備器材的征稅方案進行調整。
5款感光材料產品改為實施從價稅
《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附表3為《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該表顯示,我國對感光材料等47種商品繼續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稅率維持不變,對5種感光材料產品實施從價稅。這5款產品分別為“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激光照排片”、“未曝光照相制版用PS版”、“未曝光照相制版用CTP版”、“柔性印刷版”、“其他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感光硬軟片”。以上5款商品均規定條件,即任何一邊>255毫米。按照最新的關稅規定,這5款商品2013年的普通稅率均為50%,最惠國稅率均為10%。
《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中有關印刷設備器材調整部分(從左到右依次為商品名稱、普通稅率、最惠國速率)
值得注意的是,這5款商品在2012年均實施從量稅,普通稅率為70元/平方米,最惠國稅率為3.7元/平方米、8.1元/平方米和15元/平方米不等。從實施從量稅改為實施從價稅后,將有利于根據商品價格的變化合理收稅,避免過低或過高的稅負。
增加2種印刷設備器材進口商品稅目
《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附表4為《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共有20種印刷設備器材被列入該表,稅目比2012年多2種,分別為“切紙機用橫切刀單元”和“297mm<幅寬≤360mm的噴墨印刷設備,可與網絡或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連接”。
其中,“切紙機用橫切刀單元”的最惠國稅率為8%,2013年建議暫定稅率為3%。“297mm<幅寬≤360mm的噴墨印刷設備,可與網絡或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連接”的最惠國稅率為8%,2013年建議暫定稅率為5%。
3種印刷設備器材征稅方案調整
在《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附表4的《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中,有3種印刷設備器材進口征稅方案調整,這3種印刷設備器材商品名稱如下:
四色平張紙膠印機,對開單張紙單面印刷速度≥17000張/小時;對開單張紙雙面印刷速度≥13000張/小時;全張或超全張單張紙單面印刷速度≥13000張/小時;五色及以上平張紙膠印機,對開單張紙單面印刷速度≥17000張/小時;對開單張紙雙面印刷速度≥13000張/小時;全張或超全張單張紙單面印刷速度≥13000張/小時;苯胺印刷機(柔性版印刷機),線速度≥350米/分鐘,幅寬≥800毫米。
其中,四色平張紙膠印機、五色及以上平張紙膠印機的對開單張紙單面印刷速度,均由2012年的“≥16000張/小時”更改為2013年的“≥17000張/小時”;苯胺印刷機(柔性版印刷機)的線速度,均由2012年的“≥300米/分鐘”更改為2013年的“≥350米/分鐘”。此外,這3種商品2013年的最惠國稅率和暫定稅率與2012年相比沒有變化。2013年建議暫定稅率分別為7%、7%和3%,最惠國稅率均為10%。
《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中有關印刷設備器材部分(從左到右依次為稅則號列、商品名稱、最惠國稅率、2013年建議暫定稅率)
據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高級顧問、標簽印刷分會名譽理事長譚俊嶠介紹,之所以調整這3種印刷設備器材的關稅方案,是因為國內已有企業可以達到2012年版關稅實施方案規定的相應標準,出于對民族企業的保護而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