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經濟增長、拉動內部需求可謂是當前政府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經濟發展速度維持一定的水平,這是解決中國經濟、社會一系列問題的現實要求。而中國經濟較長時期依賴于高增長水平,則也是由于其內在的矛盾,如結構不合理等因素所決定的。
中央政府此次大力“救”經濟,一再強調短期目標要與長期目標結合起來,促進經濟增長要與調整結構統一起來。正是因為,各地“急行軍”式地拉動經濟增長過程中,有可能顧了眼前,卻忽略了長遠,或只看到GDP的提升,沒在根本上重視經濟結構的調整。若是如此,當下強有力的保經濟增長措施最終可能真的是一劑“強心針”,治標不治本。
加快結構優化升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途徑,這個道理不難懂,但執行起來相當不易。這里邊,既有經濟發展的歷史慣性作用,也是既得利益集團的阻力使然。從目標上說,較為理想的現代產業體系是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制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但從目前情況來看,現實與目標之間的距離甚遠,優化經濟結構的任務緊迫而繁重。
優化結構的薄弱環節主要有兩個:一是裝備制造業,二為服務業。前者體現的是一個國家的工業化程度,后者的發展水平則是衡量社會經濟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顯然,在當前政府力保經濟增長,各地紛紛擴大投資拉內需的大背景下,再談如何進一步提升服務業的發展水平,不無意義。
長期以來,我國服務業發展緩慢。整個“十五”期間,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呈下降趨勢,由2002年的41.7%降為2005年的40%左右,2007年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僅40%。總體而言,服務業供給不足、結構不合理、服務水平低、競爭力不強、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不高,與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難以適應。
這樣的現實,一方面說明服務業發展仍處于相對滯后的局面,服務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落后于第二產業;另一方面也說明發展潛力很大,服務業加快發展,對于緩解經濟調整時期的“冬意”,大有作用。
去年3月,《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正式頒布。這個《意見》,是為加快發展服務業而確定的總體方向和基本思路,是一份系統而詳細的規劃。應當說,《意見》對于解決當前服務業發展的核心命題,仍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發展現代服務業,一是發展面向生產的服務業,二是發展面向民生的服務業。就面向生產而言,如運輸業的發展、物流的專業化與社會化服務水平的提升、信息服務業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等,在帶動本行業就業人口、提升服務水平的同時,對于提高第一、第二產業的生產效率,也不無效用。在這里,第一、第二與第三產業之間,是一個良性的相互激勵關系。毋庸置疑,在一個經濟遭遇調整的關鍵時期里,大力發展面向生產的服務業,其意義更將凸顯出來。
同時,要進一步發展面向民生的服務業,須穩定一些傳統服務行業,進而積極拓展新型服務領域,不斷培育形成服務業的新增長點。這些新增長點,有益于刺激消費、拉動就業。當然,加快構建服務業市場體系,優化服務業組織結構,提高服務業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和國際化水平,也是不能回避的任務。
現在的關鍵,是要打通影響服務業發展的瓶頸,給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其中較重要的,是須加快推進服務領域改革,以及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并努力提升非物質服務的消費空間。
其實,《意見》在這些方面也均有涉及。如就進一步推進服務領域各項改革來說,《意見》明確要求須將服務業國有資本集中在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領域。深化電信、鐵路、民航等服務行業改革,放寬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服務業準入制度。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服務業,大力發展非公有制服務企業,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服務業中的比重,等等。
《意見》在此方面所指出的方向,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不過,服務領域“玻璃門”的打破,也將如很多其他領域進入門檻的破除一樣,并不會非常輕松。即便《意見》強調,“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服務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凡是向外資開放的領域,都要向內資開放”,社會整體利益與部門既得利益之間的博弈,還將會激烈而艱巨。
顯然,在一個力挽經濟大局的非常時期里,要優化經濟結構,關鍵還是要去正視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那些老問題。若不能真正面對,則服務業的發展依然困難多多。這也正是促進短期增長與深化改革相結合的含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