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零時起,國家發改委再次上調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此次調整使得成品油零售價格連續三個月實現每月調整一次。
據了解,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形成經過了兩個階段。1998年6月,原國家計委出臺《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定汽、柴油由原國家計委按進口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確定零售中準價。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在此基礎上在上下浮動5%的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當時只參照新加坡市場的成品油價格。2001年11月份起,該機制進一步完善,由參照新加坡市場油價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如果三地加權平均價格按月變動幅度超過8%,發改委就可能在三地加權平均價格的基礎上加運費后制定出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集團以中準價為基礎,在上下8%的幅度內制定最終零售價格。
該機制的兩個原則是,一方面與國際價格接軌,一方面保持國內價格相對穩定。但為了使國內經濟盡量免受國際油價影響,此前,該機制在執行時更側重于第二個原則。
報道援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專家的話表示,2001年,該機制形成時,國際油價保持相對平穩,中國進口原油也不多。但是,近兩年國際油價波動劇烈而且頻繁,加上國內進口量逐步攀升,國際油價對國內油價的影響作用越來越明顯,政府通過主觀調控,施加過多影響開始變得不現實。
能源專家、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表示,在國際油價高漲的情況下,保持國內價格相對穩定的難度開始加大,成品油定價即使不向“與國際接軌”這個原則傾斜,也必須同時兼顧兩個原則。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戴彥德表示,在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下,既與國際接軌,又保持國內價格相對穩定這兩個原則不會發生改變。
戴彥德分析認為,強調與國際接軌,是因為我國有部分原油需要進口,國內油價必然受國際影響。但是另一方面我國又自己生產一大部分原油,而我國的整體物價水平并未與國際接軌,所以,國內價格又不可能調整到與國際價格完全一致。從此次調價來看,并不會影響整體物價水平,所以也不違背保持國內價格相對穩定的原則。
不過,在堅持這兩個原則的前提下,成品油價格機制仍有待改革。申銀萬國分析師黃美龍表示,目前的成品油價格機制最大的弊端就是滯后期較長,今后的改革方向是縮短滯后期。之前,滯后期有時長達數月,不過最近三個月調價的滯后期已經縮短為一個月。
實際上,在6月份于哈爾濱召開的“黑龍江石油流通體制改革與發展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曹玉書就指出,未來的成品油價格要從滯后油價向實時油價轉變。這是迄今為止,監管部門關于成品油價格改革目標做出的最新表述。
信息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