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訊出租車司機一經被查處有拒載、議價等嚴重違法違章行為,3年內不得再從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同時,出租汽車企業要確保早晚高峰時段駕駛員出車率,對投訴率高的企業將予以處理。日前,北京市交通委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維護運輸秩序提高運營服務質量的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交通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出租汽車企業要嚴格落實相關措施,提高運營服務質量。
通知要求各出租汽車企業要切實加強企業管理,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駕駛員的運營服務質量負起主體責任,嚴格要求駕駛員不拒載、不繞路、不議價,確保早晚高峰時段駕駛員出車率,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加強對駕駛員運營服務質量的自查和監督。
據了解,北京市出租車監測中心將通過GPS系統,實時監控出租車的位置以及行駛狀態,掌握出租車出車率,防止車輛違規停駛。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交通行政執法部門,要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管理制度,嚴格考核企業所屬駕駛員的出車率、違章率、投訴率。對主體責任不落實、駕駛員違法違章嚴重、投訴率高的企業,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暫停辦理企業車輛更新、停業整頓、核減出租汽車經營指標等處理。同時,對有嚴重違法違章運營行為的駕駛員要依法從嚴處理,3年內不得再從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記者解到,拒載、議價、多收費、繞路、私改計價器等都屬于嚴重違法違章的運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