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2日舉行的2012中國光伏產業領袖峰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在發言中稱,青海、寧夏、甘肅、西藏等地建設了一批大型光伏發電站,其他地方建立發電站的積極性也很高,但近期不宜大規模集中建設大型光伏電站。
近年來,為了啟動中國光伏發電市場,采取特許權招標的方式,以常規電站建設的管理模式通過電價補貼啟動大型光伏建設,其重要特點是不改變現有電力管理體制,實施起來也比較容易,這對于推動中國太陽能電站的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
史立山認為,總體來看,大型電站的建設是簡單的勞動,沒有太大的技術含量,也缺乏制度創新,或者至少近期不應該以大規模建設大型電站為主。必須要開放用戶端的市場,支持用戶自主地建設光伏系統。
史立山還表示,光伏發電的成本還比較高,不僅大大高于當地上網電價水平,而且也明顯高于用戶端的電價,要形成千家萬戶建設和利用光伏發電的局面,必須要制定一套有效的激勵政策,包括稅收政策和電價政策,目前還沒有形成這樣一套非常科學的機制。
為推動中國光伏發電的規模化利用,史立山提出,各地要采取政策,重視光伏發電市場的開拓,制定本地區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