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0億噸標準煤。據測算,到2020年,能源需求總量可能高達45億噸標煤,這意味著新能源領域必須加大投入才能確保消費比重穩定提升。根據國家能源局的判斷,為實現非化石能源達到15%的目標,2020年水電應達到3.5億千瓦,風電應達到1.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應達到2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應達到3000萬千瓦,核電應達到8000萬千瓦左右。從目前來看,新能源各個領域都還有很大差距。
根據美國國家情報委員會的預測,目前所有新能源技術都不足以在所需的規模上取代傳統的能源結構。到2025年,新的能源技術可能不會在商業上可行和普及。一項新的生產技術被廣泛采用,平均需要花費25年。
因此,從長遠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大量取代化石能源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預計二十一世紀的上半葉,化石能源在我國仍將占主要地位,煤炭仍將占有重要地位。
二、核心技術亟待突破
在新能源領域,各產業過度依賴成本優勢,部分產業高度依靠外需市場,多數產業以加工制造為主,擁有自主技術比較少。以風電為例,全球風電領域技術已基本成熟,目前正向大容量、低風速、高效率等方向發展。對于整機的裝配制造技術,國外已向我國進行了廣泛轉移。目前,我國只對少數風電設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由于對設計原理性技術的不掌握,也無法完全掌握關鍵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這導致國產設備可靠性、效率與國外設備相比,都比較低下。新能源裝備中的關鍵零部件及關鍵原材料不能自主化,不僅使我國新能源設備中的大量利潤流失,而且導致產品關鍵部件嚴重依賴國外進口,嚴重制約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在缺乏核心技術情況下進行風電的大規模開發,還會導致低技術水平的重復建設、埋下質量隱患,并迫使大量風電項目在不久的將來就面臨被淘汰或升級改造的壓力,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如何引進國外成熟技術,并消化吸收國產化,正成為新能源發展的當務之急。
三、產業鏈結構仍然畸形
目前,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存在簡單追風傾向。以太陽能電池為例,我國產量占全球總量近1/3,2008年我國光伏系統安裝量為40兆瓦,僅占全球總量的0.73%。上下游生產情況形成鮮明的對比。而德國當年的光伏系統安裝量是1500兆瓦,在全球總量中的占比達27.27%;西班牙的安裝量更是達到2511兆瓦,在全球總量中的比例高達45.65%。目前我國光伏產業鏈結構明顯不合理。產業健康發展需要建立在產業鏈的健康之上。
四、國際新能源合作面臨壓力
由于我國和西方發達國家發展階段有所不同,因此在新能源領域的政策、態度和出發點也存在差異, 這使國際合作面臨著一定的挑戰。第一, 技術轉讓糾紛日漸增多。有關新能源核心技術的問題已經成為新能源領域合作的障礙。一方面, 發達國家技術出口管制體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礙雙方合作。例如美國的新能源技術以“保護知識產權”的名義限制向中國轉讓。另一方面, 發達國家極力推動技術轉讓的完全商業化, 高價向中國出售設備謀取超額利潤。第二, 征收“碳關稅”的可能性極大。美國提出征收“碳關稅”的行為不利于雙方的新能源合作。雙方在此問題上存在明顯分歧, 相關貿易摩擦增加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兩國新能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