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官網12月5日正式發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環保部三部委共同印發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規劃》是中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規劃,首次提出以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并將民眾最關心的細顆粒物(PM2.5)納入指標體系。
三部委同時發布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重點項目投資需求約3500 億元。
重點區域污染物下降目標明確
規劃范圍為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簡稱“長三角”)、珠江三角洲(簡稱“珠三角”)地區,以及遼寧中部、山東、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海峽西岸、山西中北部、陜西關中、甘寧、新疆烏魯木齊城市群,共涉及 19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面積約 132.56 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 13.81%。
之所以選擇上述區域,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解釋,這是我國東中西部經濟較為發達、人口最為密集、污染最為嚴重的代表性區域,經濟總量占全國71%,煤炭消耗占全國52%,單位面積污染物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9至3.6倍。巨大的污染物排放負荷導致重點區域大氣環境污染十分嚴重,有約82%的城市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以PM 2.5為特征的復合型大氣污染日益突出。
《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和污染減排的兩類目標。其中,質量改善目標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0%、10%、7%、5%;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 12%、13%、10%,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將細顆粒物納入考核指標,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 6%;其它城市群將其作為預期性指標。
《規劃》對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執行新增污染物倍量削減替代,并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與山東城市群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以期實現增產減污和清潔能源的替代使用。
“確定了減排目標,明確了努力方向,《規劃》對石化行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目標提出了具體要求,尤其是針對排放比較集中的大城市,目標更具體。”北京萬企龍節能低碳技術研究院總工程師王文堂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說。
石化準入門檻提高
《規劃》要求,重點控制區禁止新、改、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嚴格限制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城市建成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煤電、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
《規劃》還限制石化行業新建 1000 萬噸年以下常減壓、150 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10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含芳烴抽提)、15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生產裝置等限制類項目。《中國能源報》記者注意到,《規劃》對石化行業提高了準入門檻,嚴格了排放標準。如:新建石化項目須將原油加工損失率控制在0.4%以內,并配備相應的有機廢氣治理設施;新、改、擴建項目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車間有機廢氣的收集率應大于 90%,安裝廢氣回收凈化裝置;新建儲油庫、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車,必須同步配備油氣回收裝置。
“石化生產裝置達到這樣的規模后,更容易對污染物進行技術處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王文堂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同時,避免一些小作坊(小裝置)不處理或很少處理各種污染物,大量排放到大氣中。通過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這道門檻,實際上有利于提高全行業的技術水平。
“促進石化行業的和諧發展。近年來,居民對附近的石化企業大多存有顧慮,各種污染物排放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達到《規劃》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居民的顧慮,減少人們對石化企業的負面看法,有利于石化企業的和諧發展。”王文堂認為,《規劃》還提出了采取的措施,要求企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揮發性有機物,對石化企業來說,可以采取措施提高揮發性有機物的利用效率,損失更少,在減少排放的同時,還會產生新的經濟效益。
一位參與《規劃》制定的環保部專家透露,未來將在石化行業的排放標準中增加揮發性有機物一項,并制定重點控制區內新建石化項目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爭取大幅降低石化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濃度。
除了對新建石化項目排放標準更加嚴格外,《規劃》明確要求淘汰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 10 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和設計壽命期滿的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淘汰單機容量 5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小火電機組和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 萬千瓦及以下)。
將建重大項目環評會商機制
針對各個城市“各自為戰”解決大氣防治污染問題,《規劃》提出建立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管理機制,實現區域“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
此外,《規劃》創新了三項大氣環境管理政策,一是要把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以總量定項目;二是對“三區十群”控制煤炭消費總量,也就是能源消費總量的擴張只能以加強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利用為前提;三是在過去新增污染物“等量替代”的基礎上提出了“倍量削減替代”,比如新項目增加1噸污染物,老項目就要同時減少1.5噸或者2噸污染物,實現既增產又減污。
本報記者發現,《規劃》還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重大項目的環評會商機制,即對區域大氣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火電、石化、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項目,要以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重點產業環境影響評價為依據,綜合評價其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征求項目影響范圍內公眾和相關城市環保部門意見,作為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
《規劃》要求,全面推行大氣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重點企業,應在 2014 年底前向環保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不得排放污染物。繼續推動排污權交易試點,針對電力、鋼鐵、石化、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探索建立區域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重點減排工程可減少損失2萬億
三部委在正式印發《規劃》的同時,以附件形式同時發布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本報記者注意到,這些重點工程涉及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石油石化行業催化裂化裝置二氧化硫治理項目、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燃煤電廠除塵設施改造項目、燃煤鍋爐除塵及綜合治理項目、油氣回收項目等20個行業。
重點工程項目分為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工業煙粉塵治理、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油氣回收、黃標車淘汰、揚塵綜合整治、能力建設八類。
上述八類重點項目實施將新增二氧化硫減排能力 228 萬噸年,新增氮氧化物減排能力 359 萬噸年,新增顆粒物減排能力 148 萬噸年,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減排能力152.5 萬噸年。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光化學煙霧、灰霾、酸雨污染有所減輕,共計減少社會經濟損失約2萬 億元。
據本報記者測算,二氧化硫污染治理項目447項,氮氧化物污染治理項目755項,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10073項,油氣回收治理項目281個(含23468個加油站、11262個油罐車、573個儲油庫)等等,總計13369個項目。
重點項目投資需求約3500 億元,其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投資需求約 730 億元,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投資需求約 530 億元,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投資需求約 470 億元,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投資需求約 400 億元,油氣回收項目投資需求約 215 億元,黃標車淘汰項目投資需求約940 億元,揚塵綜合整治項目投資需求約 100 億元,能力建設項目投資需求約 115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