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科技日報
科技日報訊(記者杜英)“到2015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穩定研發活動的達到60%,設立研發機構的達到30%,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1%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2%。”這是甘肅省政府《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確定的發展目標。
“針對目前創新主體不活躍、創新機制不健全、創新人才不適應和創新平臺不夠多的現實,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中,推動企業成為研發投入的主體、創新活動的主體、成果轉化的主體、產學研合作的主體。”在4月22日召開的甘肅省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會議上,省長劉偉平解讀了《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
據了解,這是繼國家層面意見出臺后,第一個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區域性措施。《實施意見》突出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著力解決科技體制改革的深層次問題;突出協同創新,著力強化科技資源重組整合和開放共享;突出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著力帶動高校院所與實體經濟對接,提高整體創新服務能力;突出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完善創新創業機制。
《實施意見》突出了企業在區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科技在企業發展中的支撐作用。按照《實施意見》,到2015年企業技術中心達180家、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達100家、企業重點實驗室達20家;扶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業、100家銷售收入過億元的“小巨人”科技型企業和5個千億元規模的重點龍頭企業,培育100個國家級科技新產品,建設10個過千億產業園;投入3000萬元建設石油化工、煤電化冶、新能源等10個行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新建100萬平方米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10個中小企業公共科技服務示范平臺。
“國有企事業單位發明成果所得收益的60%—95%的比例分配給科研人員及其團隊,知識產權收益的50%—70%可以折算為技術股份。”對涉及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財政、稅收、股權激勵等要素,《實施意見》提出了一攬子激勵政策。從2013年起,省政府每年整合1億元資金,吸納金融、創投和社會資金參與,5年內爭取資金總額20—50億元,用于培育戰略性新型產業。在省域內成功轉化重大科技成果的企業,給予其技術合同交易額的20%、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或貼息。認定為國家級研發機構的企業,給予100萬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