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電器產品標準在國際上主要分為四大標準體系,分別為IEC標準體系、EN標準體系、北美標準體系和中國、日本標準,前者為國際標準體系,后三者為區域性標準體系。以區域性為主的標準體系形成主要是發達國家和地區,其余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還未形成系統的標準體系,如東盟地區、中東地區、非洲地區等。我國低壓電器涉及的出口國家與地區眾多,主要包括歐盟、北美、中南美洲和亞洲。以下重點介紹歐、美、日等國家及地區低壓電器相關標準,并與我國現行國家標準進行分析與比較。
1、歐盟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一個電工標準化國際機構,其目的是為了促進世界電工電子領域的標準化。歐洲的標準制定機構中最主要的是CENELEC(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和CEN(歐洲標準化委員會)以及它們的聯合機構CEN/CENELEC。CENELEC的成員是歐洲共同體12個成員國和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7個成員國的國家委員會。除冰島和盧森堡外,其余17國均為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成員國。在業務范圍上,CENELEC主管電工技術的全部領域,而CEN則管理其它領域,其成員國與CENELEC的相同。除盧森堡外,其它18國均為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成員國。
大多數EN標準與IEC標準采取平行投票的方式,并且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簽署了德累斯頓協議,IEC標準自動被采納為CENELEC標準(EN標準),因此大多數EN標準與IEC標準差異不大,且EN標準與IEC標準都存在一一對應的關系。
2、北美
低壓電器產品北美標準體系以美國保險商實驗室UL標準、加拿大國家標準CSA為主,美國保險商實驗室(UL)是美國最具權威的保險機構,UL主要制定安全標準,實際上操縱了美國產品安全認證的標準。
IEC標準通常是國際性的,而UL標準通常與IEC標準沒有一一對應的關系,并且在標準結構及內容上也與IEC標準存在較大差異。IEC將有關低壓電器產品的一般規定及共同的規定集中在IEC60947—1中,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的產品同時也符合IEC60947—1。而UL標準則獨立執行,但也參照適用于被測產品零件或部件的其它UL標準。如UL487、UL1066適用于斷路器;UL98、UL977適用于開關、隔離器、熔斷式開關;UL508適用于電磁起動器;UL1008適用于自動轉換開關;UL248、UL512適用于熔斷器等。用小型斷路器舉例,在GB和IEC/EN標準體系中,每一個標準適用于一種特定型式的設備(產品)。但北美,如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采用的小型斷路器標準體系與IEC標準體系不同,它包含在UL489、UL1077標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