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巨潮資訊
基于共同發展電氣產品分銷業務的良好愿望,上海海得控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索能達旗下全資公司HOC II B.V.于2007年10月共同出資設立了海得電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得電氣”)。針對經營發展的相關事項,經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同意,雙方修訂并簽署了《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海得電氣成立以來,在雙方股東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正常穩定地經營,業務有序地開展。《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約定:“甲方(公司)同意并支持乙方(HOC II B.V.)成為持有海得電氣51%股權股東的意向。因此,雙方同意,根據第五十一(二)條,甲方應在針對截止于2012年12月31日的賬戶完成審計后的下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成為大股東的機會。” 鑒于上述情況,并結合海得電氣的業務發展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擬在原合資經營合同的基礎上做出如下補充約定:
1、雙方對未來中國電氣產品分銷市場的長遠發展充滿信心,因此,雙方同意并繼續支持該等意向,該等意向未發生任何變化。
2、出于業務整體持續發展的需要,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延長原《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第五十二條的期限約定。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會計年度結束后,且海得電氣完成審計后的三個月內,公司同意向HOC II B.V.提供其成為海得電氣控股股東的機會。
3、待《合資經營合同》之補充協議獲得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后,雙方確認將觸發海得電氣股東持股變動事宜時,雙方將就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調整方式、交易安排、交易價格、管理模式、業務計劃、未來發展的約定等。海得電氣股東持股變動事宜尚需獲得雙方股東以及有關政府審批機關的批準。
4、雙方基于海得電氣業務的長遠發展和互利共贏的良好意愿,雙方同意將海得電氣的經營期限由原來的十年延長至二十年(自海得電氣成立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