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1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4日起對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初裁認定,自美國進口多晶硅的傾銷幅度為53.3%至57%,自韓國進口的傾銷幅度為2.4%至48.7%。業內普遍認為,這次初裁雖并未涉及來自歐盟的產品,但這顯然是一場“及時雨”,有助于緩解全行業面臨的生存危機。
在光伏產業中,80%以上為晶體硅光伏電池,多晶硅是其最基本的原料。
2012年7月20日,中國商務部宣布在多晶硅領域對美國、韓國進行“雙反”(反傾銷、反補貼)立案。同年11月1日,商務部又對歐盟產的多晶硅追加“雙反”立案,并與美、韓兩國的多晶硅合并調查。由此形成了涉及美國、韓國、歐盟的“多晶硅雙反案”。
多晶硅雙反立案后,業內曾多次傳出初裁結果已經確定并即將公布的消息,但又紛紛“無果而終”。
對此次“多晶硅雙反案”初裁結果,江蘇中能公司副總經理呂錦標認為,因中國光伏產業正處于與歐美糾紛不斷的敏感時刻,此次初裁釋放出中國維護光伏產業長遠健康發展的堅定決心。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長王勃華介紹,自歐盟對華光伏產品進行“雙反”初裁之后,中國商務部與歐盟間出現了“密集磋商”。對“多晶硅雙反案”,商務部希望以“投桃報李”方式,與歐盟化解在光伏下游產品方面的貿易糾紛。“此次將歐盟與美、韓兩國區別對待,一定程度上是商務部向歐盟的‘留情’之舉。”
據了解,進入2012年下半年,美國、韓國出口到我國的多晶硅現貨不斷殺價,降至約16-18美元∕公斤。國際上,最頂尖的多晶硅企業,綜合成本約為20美元∕公斤。
王勃華介紹,涉及美國、韓國、歐盟的“多晶硅雙反案”自立案之日起,中國光伏產業的上下游之間就出現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結。
“在前期‘原材料受制于人’的困局中,光伏下游行業曾有著促進國內多晶硅行業發展的強烈愿望。然而,美國、歐盟的對華光伏‘雙反’之下市場萎縮,光伏下游行業進入薄利時代,對原材料價格的波動十分敏感。”王勃華說。
“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損害的不僅是我國光伏下游行業,并向原材料端的多晶硅行業傳導。在這一點上,我國多晶硅行業與光伏下游行業是休戚與共的。”中國多晶硅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魯瑾說,“多晶硅行業一直在自身利益與下游產業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副研究員劉明禮指出,長期以來,中國雖是“光伏第一大國”,但受制于市場與原材料“兩頭在外”的困境,被壓制在產業鏈國際分工的低端。
“一國的某個產業一旦被定位在比較低的層次上,想要翻身就十分困難,當前我國光伏產業恰在這一翻身過程中。表面看,我國光伏產業在歐美‘雙反’之下,處境十分艱難,但現實卻是,一方面我國多晶硅的突破,擺脫了原材料受制于人,而國內市場的大幅啟動,使‘市場在外’困境也得以逐步改善。”劉明禮說,“此次‘多晶硅雙反案’初裁是我國頂住光伏下游產業海外市場萎縮的壓力,在眼前局部利益與長遠整體利益間作出的艱難抉擇。”
據了解,中國多晶硅企業的成本已拉開成三個檔次,第一個層次是保利協鑫為代表的少數企業,達到了20美元/公斤的國際先進水平,第二個層次的一批企業,成本大約在25美元到30美元/公斤之間,第三個層次的企業,成本約為30-40美元/公斤。
中國有色金屬協會副會長趙家生分析,保利協鑫有著世界第一的產能,大約為6.5萬噸,可以滿足國內約50%的市場需求。因此,能夠對國內多晶硅價格的穩定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
“‘多晶硅雙反案’的初裁,并不是萬能藥,僅是全行業發展的寶貴緩沖期。企業應借此降低成本,形成與德國瓦克、韓國OCI等海外多晶硅巨頭相當的競爭力才是長遠之策。”王勃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