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布《船舶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從生產設施、設備和計量檢測等方面對船舶企業提出了多項準入要求。
意見稿提出,企業主要生產技術指標應達到:鋼材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造船綜合能耗每萬元增加值不高于0.25噸標準煤;企業應具有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具有省級及以上技術中心,每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3%。征求意見稿還要求,企業的生產設施布局和資源配置應滿足現代造船模式總裝造船的要求,具備與所建造船舶相適應的岸線、船臺或船塢、舾裝碼頭、起重設施、車間和倉庫。企業應具有與總裝化建造技術相適應的信息化管理和信息集成能力。(記者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