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區”)獲批和建設進程比許多人預想中的還要快。
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的行政審批的決定草案》獲通過。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上述行政審批的調整在三年內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盡管《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還未面世,但此次在上海自貿區內暫停實施有關法律,已經為自貿區幾項重要的體制改革掃清了法律障礙。
作為內地首個自由貿易區,在改革開放30年后,上海自貿區顯然承載著更大的使命。
“中國改革開放的每一個階段都有標志性事件,比如深圳特區的設立、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等。”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白明表示,在當前世界經濟減速、中國國內成本要素上升,中國經濟迫切需要轉型升級、通過改革釋放新的紅利之時,上海自貿區的建設將創新開放模式,為發展注入新動力。
在白明看來,更多的是制度創新,而不是依靠優惠政策,是以“開放”倒逼“改革”,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將市場行為的主導權更多地給予市場主體,使政府從過去的管理型逐步轉變為服務型。這正是此次開放不同于以往之處。
終結審批制
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試驗區內暫停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明確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探索負面清單管理”,并把這段表述放在首位。
對此,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按照國務院討論通過的《總體方案》,上海自貿區需要進行很多創新和政策突破,一些先行先試內容目前還受到國內現有法律法規的限制,因此首先需要對相關法律或條例的適用范圍進行調整,并為試驗區提供立法保障。
根據現行的外資企業法等法律,外商投資必須參照2003年國家發改委等聯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開展。在這份目錄中,明確了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并在2011年進行了部分修訂,沿用至今。這種方式即現行的“正面清單管理”。據此,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需經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等多個部門審核蓋章后方能具備法律效力,根據投資規模的不同,審批部門或是國家級,或是地方級。
而所謂“負面清單”,即將限定哪些產業和活動是不允許的,列為“負面清單”,在“負面清單”之外,法無禁止即合法。相比現行的投資審批體制,這種“放權”無疑將大大提高企業的投資自由度。
從審批制轉為備案制,在上海市政府參事室主任王新奎看來,是上海自貿區體制改革最重要的方向之一。王新奎近日在上海舉行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上表示,上海建設自貿區,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終結審批制,逐步建立“以準入后監督為主,準入前負面清單方式許可管理為輔”的投資準入管理體制。“而現有體制中最難改革的就是審批制度,上海建設自貿區就要按照國際規范來突破這一難點。”
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國際合作室主任張建平近日也公開表示,目前我國現有的投資管理體制,對于外資要進行審批和備案,但是在國外通常都是對外資實施準入前和準入后的國民待遇,程序非常簡單。上海建設自貿區將以開放倒逼改革,按照國際規范,觸動體制改革中最難改的審批制度“硬骨頭”。
制度創新更重要
在掃清了法律層面的障礙后,人們更期待的是下一步整體的制度創新。中央提出,上海自貿區要在制度創新上有所突破,這就涉及改革的一些深層內容。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成員隆國強認為,上海建設自貿區有兩個基本定位,一是先行先試,二是爭創中國在全球競爭中的新優勢。先行先試和爭創新優勢的方法在于制度創新,要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便利化’其實是監管理念的變化,歸根結底,就是政府如何定位、如何轉變職能。上海在建設自貿區過程中,政府應當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公共服務。”隆國強表示。
梅新育也認為,上海自貿區建設包括兩個層次的內容:宏觀層次的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選擇、微觀層次的管理制度創新。在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選擇方面,上海自貿區發展的基礎應當是貨物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特別是轉口貿易可望取得長足的發展。
“在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上海自貿區將繼續中國經濟特區‘試驗田’的功能,這個自貿區在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探索投資管理模式創新、減少和消除過度管制、擴大服務業開放、加快轉變貿易發展方式、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建立與試驗區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及環境等方面的經驗,將會有秩序向全國推廣。”梅新育說。
在他看來,微觀層次的管理制度創新既是上海自貿區成敗的樞紐,又是推而廣之示范全國的試驗。“不管是在該區域內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還是暫停實施某些法律法規,所有這些具體措施都指向簡政放權、減少和消除過度管制的方向,其目的在于避免和消除政府部門的惰性,激發經濟活力,降低經濟運行成本,避免陷入過度管制的誤區。”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一鳴近日也表示,要在制度設計上加大開放力度,進一步在服務領域擴大改革開放。“上海服務業與制造業的良性互動尚未形成,這與管理模式的欠缺不無關系,不能用制造業的管理制度來推動服務業。制造業是標準化的,可以由政府主導,集中配置資源,引導制造業規模化發展;但服務業千差萬別,具有多元化、個性化的特征,因此要給予企業自由活動空間。”王一鳴表示。
改革紅利輻射效應
申銀萬國最近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上海自貿區不是針對單一城市的“政策紅利”,而是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試驗田。上海自貿區建立的目的包括完善自由貿易功能,更重要的是試點投資和金融的自由化。可以預期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金融市場產品創新、離岸業務、金融業對外開放以及內資外投和外資內投等可能在上海自貿區優先試點。
對此,復旦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也持有類似觀點。孫立堅認為,上海自貿區改變了以政府為主導的經濟轉型發展模式,放棄了過去單靠產業振興計劃等“政策紅利”來扶持經濟的做法,通過放松管制、強化市場化機制改革的做法,向社會提供擺脫經濟低迷所需要的“制度紅利”。“自貿區內涵要比保稅區更豐富,現在紅利不僅僅停留在稅收上的優勢,更主要的是要素市場管制放開所形成的‘制度紅利’,而且期待它把中國經濟帶到創新驅動的發展模式中。”孫立堅表示,比如,跨國企業的資金賬戶管理、金融人才的交流、外資金融業務的管制放開和隨之而來的服務技術的引進等,這些都是以前沒有介入的要素貿易形式。現在是希望通過開放來倒逼改革,通過自貿區平臺的建設,將制造業不斷向服務業方向提升。
在梅新育看來,在當前我國面臨較大經濟下行壓力,傳統比較優勢產業遭遇新挑戰,以及國際形勢發生新變化的歷史時刻,上海自貿區的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對內,將探索深化改革的道路與產業升級的路徑,有助于實現經濟結構轉型;對外,將探索深化開放的模式,為進一步融入到全球貿易活動中去,為加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或其他自由貿易協定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