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報
近日,記者從北京鑒衡中心獲悉,兩岸可再生能源合作已取得重大進展。“五年來,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秉承優勢互補、成果共享的原則,在標準研究、裝備制造等方面開展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尤其是兩岸為推動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共同進行的標準檢測認證技術研究等,已經成為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的典范。” 鑒衡中心一位專家告訴記者。
合作進入務實階段
兩岸的能源合作一直備受期許。據臺媒報道,兩岸能源合作,不僅只有能源產業能獲益,若能解決臺灣能源孤島困局,一方面抑制通膨壓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企業能源費用的支出,將更多資源用于研發創新,。
據了解,目前兩岸已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通用標準制定、開展檢測認證先進技術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相應的成就。
兩岸共同制定的《垂直軸風力發電機組》標準已經國家標準委頒布(GB/T 29494-2013),成為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第一部共通標準。兩岸共同開發的光伏參考電池校準系統,也填補了國內參考電池校準的空缺。
然而,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在取得成績之時,也暴露出一些影響兩岸合作向縱深發展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以企業間點對點的合作為主,缺乏系統性和規劃性;兩岸過于關注同一個市場點,競爭大于合作;涉及能源安全、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兩岸政、經關系下,難以完全開放合作。
建議多角度提升合作
談及可再生能源合作,目前兩岸最希望“提升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層次,使兩岸合作更具系統性和規劃性。”鑒衡中心的一份報告建議。
此外,業內人士還建議兩岸深化可再生能源投融資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據了解,當前大陸可再生能源產業尤其是光伏產業發展普遍面臨著融資難題,臺灣有大量的流動資本和風險投資經驗,在資本市場運作方面有一定優勢。但受限于兩岸固有的投資、貿易政策等的諸多限制,資金流動對兩岸可再生能源市場的促進有限。針對兩岸經貿合作的現狀,報告建議成立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工作小組,設立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基金,研究情況,把握時機,突破兩岸投資、關稅等限制,實現兩岸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廣泛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