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創新者說
核電是大國技術,是強國技術,是戰略性產業。按照規劃,2020年我國在役和在建核電裝機容量將達8800萬千瓦,遠超法國,接近美國,成為世界第二核電大國。如何同時成為核電強國,是核電人共同的夢想和追求。
什么是核電強國?一般來說,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有學科完整、專業配套的核能科技體系,技術研發能力強,能夠自主開發核電機型;二是有比較完整的核電關鍵設備制造和成套供應能力;三是有先進的核電工程建造和EPC總承包能力,以及電站運行和維護能力;四是有比較完整的核燃料供應及后處理體系,包括鈾濃縮、燃料組件制造、乏燃料后處理和核廢物處置等;五是擁有世界一流的核電技術品牌、產品品牌和服務品牌;六是在人才培養、安全監管、國際合作、核電出口等方面有突出的業績和較強的國際影響力。
為此,有以下幾點思考和建議:
一是建立國家主導的核能基礎研究科研體系。目前我國核電的基礎研究力量分散,相對薄弱。國家宜盡早進行梳理,結束過度分散狀態,在核能基礎研究和前瞻性研究領域,進行有序集中,形成國家核能研發中心,并按國家中長期發展的需要逐步加強,建成國家核能研發平臺,為研發創新服務,同時作為核安全監管當局的技術支持中心。
二是堅持標準化、批量化、系列化發展思路不動搖。根據國產AP1000以及CAP1400示范工程的各項準備情況,堅持統一采用國產AP1000標準設計,核準并開工建設一批AP1000后續項目,同時,核準并開工建設CAP1400示范工程。在重大專項課題中期評估調整時,增加CAP1700研發和示范工程建設課題,形成系列化創新發展,形成產業可持續創新發展格局。
三是以國家戰略推動CAP1400走出去。按照我國核電產業的基礎和條件,核電完全有可能像高鐵一樣,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之一。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核電走出去的要求,建議把重大科技專項CAP1400作為核電“走出去”的國家品牌,列為國家能源外交與產業政策的重點,發揮境外投資核電項目對大型成套裝備出口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