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科技和教育事業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國已經成為科技人力資源大國。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主要科學技術指標》統計,早在2007年,中國研發(R&D)全時人員達173.6萬人/年,已超過同期的美國和歐盟,成為公認的研發大國。
但是,我國每萬名勞動力中從事R&D活動的研發人員數,與主要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國家相比差距甚遠,即勞動力人口中的R&D人力資源密度嚴重不足。今后10-20年,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和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科技、經濟、社會的全面振興和跨越發展對R&D人員的有效需求將迅速加大,從事R&D活動人員規模必須保持較快的持續增長,在擴大R&D人員規模的同時,更要不斷提高R&D活動人員的質量和水平。
樹立大人才觀、全面發展觀和動態發展觀
大人才觀是指要有“人人有權利成才、人人有機會成才、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理念,營造適合大批創新型人才成長的環境和土壤,使每一個人都能成長為社會有用人才,這應該是我們培養人才的基本出發點。
全面發展觀是指創新型人才培養要重視人的全面發展,不能只重視知識的傳授,更要重視創新思維、創新素質、創新能力的培養,還要重視文化修養、社會責任和愛國情操的培養,促進人才的全面發展。
動態發展觀是指要關注人才的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的動態演進,不要靜態地看待人才,不要因“一時一事”將人才貼上“永久標簽”,或人為地確立人才“品牌”,否則,將導致不公平競爭,產生不利于創新型人才發展的諸多異化的社會問題。
營造有利于創新型人才成長的土壤和環境
創新環境的建設至關重要,應努力營造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制度和社會環境。
在科技領域,大力營造敢為人先、敢于創造、敢冒風險、敢于懷疑批判和寬容失敗的環境,鼓勵自由探索,發揚學術民主,提倡學術爭鳴。
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堅定不移地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大力加強科學普及工作,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學素質。完善誠信制度,建設誠信文化,堅決抵制不良學風的侵蝕,對科研不端行為實行“零容忍”,切實維護學術研究的聲譽。大力弘揚科學精神,積極宣傳科學研究和創新創業中的明德楷模和治學典范,營造有利于創新型人才成長的人文環境和社會氛圍。
同時,改進創新型人才培養體系和培養模式。
首先,更新教育觀念。培養創新人才應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創新精神就是獨立思考、理性質疑精神,創新能力就是探索未知、勇于創造的能力。因此,我們的教育應該由只重視同一性和規范性向同時鼓勵多樣性和創造性轉變,由對學生的灌輸式教學向啟發式教學轉變,由重視知識單向傳授向重視師生交流、重視創造知識轉變。
其次,重視學生個性的發展。在我們的教育工作中,應該全面樹立育人為本的思想,以學生作為教學的主體,以著眼于學生的未來發展作為教育的目的。重視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能力,提高學生求知、分析、綜合與理解的能力,以及運用已有知識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樹立遠大的理想,具備科學的世界觀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與榮辱觀,以及高尚的情操、人格與社會責任感。
第三,改革教學方法,徹底摒棄扼殺學生學習興趣、思維活力和創新精神的教學方法,將知識灌輸為主的教學方法轉變為以啟發科學思維和提高發現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為核心的教學方法。
第四,加強高等教育與科學研究的結合。把大學生和研究生的培養作為科學研究的重要目標之一,及時在教學中傳播最新的研究進展和成果,盡早地吸收大學生和研究生參加科研活動,在科研實踐中鍛煉成長。
第五,加強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型人才。積極推動協同創新,鼓勵高校同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引導和指導學生參與前沿科學探索與技術創新。
改進創新型人才的體制機制
建議逐步取消對處于創新峰值年齡后期的專項人才資助計劃,加大對國家優秀研究基地的穩定支持。
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但要加強對其的跟蹤評估以及建立海外引進人才與國內人才公平競爭的機制。繼續加強對青年科研人員的扶持性資助,促進青年人才成長;推進博士后制度改革,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博士后制度,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加強對跨單位和多學科交叉創新研究群體的支持,促進科研合作和多學科交叉綜合研究。
加強對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地的支持,促進科學研究與后備人才培養相結合。
改進創新型人才的評價和激勵機制。建議在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業建立符合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同特點的職業發展途徑,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并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
建立以學術和創新績效為主導的科研評價機制,克服考核過于頻繁、過度量化的傾向。加大對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綜合評價制度。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勵機制,注重向科研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
改革國家科技獎勵制度,以科技工作者個人學術成就和創新貢獻為評獎對象,采取推選委員會專家匿名推薦方式。
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和大學制度。建議在大學、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學術機構的行政化體制和管理方式,建立與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現代大學制度相適應的人才管理制度。
在學術機構建立教授治校、研究員治所制度,完善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每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讓科學家能安心做學問、做科研。
科研院所的所長和大學的學院院長等重要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制度,面向全球招聘。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應定期委托第三方權威機構或國際專家組對科研院所和大學進行整體績效評估,并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
改善高科技創業者成長的社會環境。建議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力度,扶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支持創辦科技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
加強創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服務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完善支持人才創業的金融政策,以及知識產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繼續加大對創業孵化器等基礎條件平臺的投入,創建創業服務網絡,探索多種組織形式,為人才創業提供服務。制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激勵保障辦法。建立公共研發和技術服務平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