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國家能源局
6月27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下達2014年煤電機組環保改造示范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4年煤電機組環保改造示范項目名單。
《通知》顯示,2014年煤電機組環保改造示范項目中,共涉及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上海、廣東等7省(市)的13臺在役燃煤發電機組,其中103萬千瓦機組1臺、100萬千瓦機組4臺、60萬千瓦機組4臺、35萬千瓦機組3臺、33萬千瓦機組1臺(示范項目名單附后)。
根據《通知》要求,13個環保改造示范項目原則上將在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改造工作將與機組計劃檢修相結合,不影響當地供電供熱。示范項目所在省(市)的發改委(能源局)將認真組織做好項目的實施工作,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和問題。項目所屬發電企業,將精心組織落實改造方案,確保項目工程質量。改造過程中,電規總院將做好咨詢服務,為示范項目提供技術支持。
改造完成后,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安排驗收,并及時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