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結束的兩院院士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修改了各自的院士章程,對院士制度進行了改革完善。院士制度改革是否得力?下一步改革將向何方推進?記者采訪了兩院相關負責人和幾位院士。
改革乃眾望所歸
這次兩院院士大會充分肯定了院士隊伍和院士制度的杰出成就和重要作用,提出院士是“國家財富”,院士制度的改革得到了兩院院士的普遍支持。
“四分之三參會院士投票通過新章程,說明廣大院士擁護此次改革。”中科院理論物理研究所研究員歐陽鐘燦院士表示,對院士制度改革的呼聲由來已久,此次章程的一個重要修改——院士候選人推薦渠道變窄,就是眾望所歸。“過去有120多個部門和省級政府可以提名院士,有的領導受部門利益驅動,把院士數目作為政績的一部分,試圖對院士推選進行干預。此次改革,首先就要堵住這些干預,回歸院士推薦。院士推薦是國際慣例,任何國家的科學院院士都沒有政府提名的。但僅僅院士推薦還不全面,畢竟院士只是學術界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保留了學術團體推薦的渠道。”
通過院士遴選制度的改革,減少多部門的干預,是此次章程修改的亮點。還有一些改革,雖然沒有在章程中明確劃定,卻早已在此前的細則修改中實施,并取得了實際效果,今后還將進一步深化。
比如如何優化院士的年齡結構,早在2005年,物理學家周光召院士就提出過這方面的制度改革,“很多院士都七八十歲了,當上院士后幾乎沒什么新成績。在一線的院士即使有點成果,也可能是學生幫著做出來的。”從那之后,院士的老齡化現象受到重視,這一點在細則中得到了體現。中國科學院的院士推選細則中規定,普通候選人獲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即可,65周歲以上的候選人則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薦。
近幾年新增選院士的年輕化趨勢,也說明了改革的成效。2011年和2013年的兩次增選,共選舉產生10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新當選院士平均年齡分別降至2011年的56.9歲和2013年的56.7歲。中國科學院2013年新增選院士53名,平均年齡54歲,60歲以下的占85%。
細則正充分討論
此次院士大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院士章程。但章程只是指導性文件,具體操作還需要更為明晰的細則修改。
談起下一步的工作,中科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中科院將在章程確定的原則下,更充分地聽取廣大院士的意見,修訂增選工作實施細則,完善增選工作流程,同時系統梳理學部相關政策規章和工作辦法,如研究制定《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和相應的處理辦法,建立對候選人投訴的分類調查機制,建立院士兼職情況報備制度,以適應改進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
院士制度改革,并不是僅靠兩院的改革就能做到,還需要行政部門的配合和社會觀念的轉變。
社會普遍關注的院士退休問題,就沒有在此次章程修改中做明確規定。對院士退休和退出機制而言,首先要分清楚退休和退出兩個概念。退休是指個人在所在單位工作崗位方面的變化,它是根據社會需求、單位需要、個人狀況來決定的,和退出院士這個終身榮譽稱號是兩個概念。對此,接受采訪的院士們一致認為,院士退休不是兩院的事。歐陽鐘燦說,“其實院士也有不少退休的。院士都有自己的單位,退不退休是單位意見。有關部門有個高級科技專家暫緩退休的文件,有些單位和部門把院士看作‘財富’,就依據此類文件拒絕院士退休的申請。院士退休,需要人事制度的修改。”
“幾十年來,院士制度對國家科技進步和創新發展起了很大作用,雖然當前出現了一些與院士有關的問題,但這些問題與院士制度本身沒有直接關系。”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小謨說,一些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各種咨詢會、項目論證會都少不了受邀院士的身影;一些重點科技項目的立項、審批、運作,也少不了院士的聲音;國家各種基金項目的評審、各種科學成果評獎、評價,更是要有院士到會。“這不是院士制度本身的問題,院士稱號只是國家對我們過去一段時間工作給予的肯定,但一到社會上就變味了。”
當前,院士制度改革已經邁出關鍵一步,讓院士回歸榮譽性和學術性的本質,還需再接再厲、完善細則的,也需革故鼎新、全面而系統地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