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4年7月14日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選擇部分中央級事業單位,開展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這項改革受到了廣泛關注,也被認為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引擎。
直面轉化不力痼疾
“科技成果難轉化,創造之花不結果,創新機制未落地,如入寶山而空手回。”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這樣形容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問題。他認為,多年來,我國相關法律的實施情況不理想,科技成果向生產力及時轉化、有效轉化的通道未能全面打通,瓶頸之一就是對科技成果創造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與人員未能獲得合理的回報。
“目前,我國高校自主研發的很多成果都被擱置在高校內無法實現產業化。”長期從事高校技術成果轉化的溫州大學物理與電子信息工程學院院長戴瑜興表示,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走向市場存在著一條難以逾越的隱形溝壑。“如果沒有好的政策去激勵科研人員進行成果轉化,這條鴻溝將難以逾越”。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綜合發展研究所副所長陳寶明表示,目前我國科研事業單位對科技成果擁有的處置權和收益權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技成果持有者和科技人員推動成果轉化工作的積極性。應努力探索把相關權力賦予創造單位,為進一步釋放創新活力創造條件。
清華大學啟迪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陳鴻波表示:“這就像接力賽一樣,第一棒雖然跑到了,下一棒沒人接,或者接了也不知道往哪兒跑,最后無功而返。”
系統工程協調推進
“科技成果轉化是系統工程,特別是體制機制建設需要多方協同。”陳寶明認為,將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賦予創造成果的單位,是明確了科技成果的產權關系,抓住了通過體制改革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這一關鍵。當然,突破要帶來整體躍升,還需要相關配套制度的改革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包括對科技人員的獎勵如何實施等。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就是要在實踐中完善制度建設,進一步探索解決現存問題的途徑。
在戴瑜興看來,這種系統合力應當至少包括3個方面的內涵:一是從國家政策層面給予科技成果轉化充分支持;二是高校方面出臺相應政策,鼓勵教師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投入,并給予保障支持;三是高校科研人員本身不要只關注取得成果的數量,還應著重考慮成果轉化和應用,以及成果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和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度。
事實上,今年4月,21位北京農學院教師就已經擁有了企業法人和教師雙重身份,成為北京市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的首批獲益者。
當然,系統合力還應體現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互助互利方面,應進一步強化支持基礎性、戰略性、公益性的科研活動,加強知識創造的源頭建設。
業內專家對深化改革充滿信心。陶鑫良表示,期待改革能真正打通科研成果轉化的通道,實現“科技成果勤轉化,創造之花結碩果,創新機制多落地,如入寶山滿載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