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14年6月26日
目前,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所面臨的問題,已經不是要不要創新的問題,而是要探討具體如何創新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讓一切創新源泉充分涌流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從我國自身情況看,面臨著自身資源稟賦條件快速變化、經濟增長發生階段性變化等新情況;從外部情況看,面臨著日趨激烈的全球綜合國力競爭、第三次工業革命和大數據時代的開啟等新形勢。面向未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最重要的就是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步伐。
選擇創新資源配置的重點,具體而言,一是創新發展前景難以預料,而我國并不具備發展資源能力的等待觀望區,應選擇跟蹤研究策略。二是市場規模龐大、增長速度快,創新發展前景比較確定,而我國并不具備發展資源能力的選擇性投入區。其中,對于希望占據主導地位,尚不具備發展資源和能力的領域,可以選擇重點突破策略;而對那些無意占據主導地位尚不具備發展資源和能力的領域,可以選擇跟蹤研究策略。三是市場規模龐大、增長速度快,創新發展前景比較確定,且我國已具備一定資源能力的重點投入區,應選擇重點突破策略。
不同創新模式具有不同特點,適用于不同環境,又具有明顯區別。要科學、高效地開展創新活動,必須選擇適合本國發展的創新模式。具體而言,一是技術地位不是很重要且技術差距不是很大的低梯度非核心區,應采取順其自然的態度,即尊重技術創新的一般規律,根據現實需要采取適合的創新模式即可。二是技術地位很重要且技術差距不是很大的低梯度核心區領域,應根據技術知識的屬性和功能,分類探索并采取相應模式。三是那些技術地位很重要且技術差距很大的核心追趕區,應更偏向于引進、模仿為主,但致力于與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結合;同時,注重集成創新和合作創新模式,以不斷提高技術能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創新系統。
創新定位就是確定一國各創新主體在創新發展中的位置,明確創新的未來發展方向和重點;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創新行為承擔者的定位,即每一創新行為承擔者在創新鏈條中所應承擔的角色、地位和作用;二是創新方向的戰略選擇,即相對于其他國家而言,要確定一個獨特的、有價值的創新切入點和著力點,使得我國可以在世界各國的經濟競爭中獲得最佳位置,并通過影響和作用于各種市場競爭力量來保護這一位置。
一是創新行為承擔者的定位。根據創新環節所具有的不可分性、競爭性、排他性所造成的市場失靈程度,以及創新主體所應具備的具有對創新活動自主的決策權、具有進行創新活動所必需的基本能力、承擔創新活動的責任與風險、獲取創新活動的收益等特征,不同創新主體有其不同能力和發展規律,發揮著不同作用。
二是創新方向的戰略選擇。一方面,創新不僅是開發新技術來實現跨越的“跳蛙過程”,也不僅是對現有技術擴散改進并消化吸收的“搭載過程”,更是一個基于本土需要對外國已有的先進技術進行再創新的綜合過程,創新方向的選擇和推進十分重要,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國創新發展的實際效果;另一方面,借鑒權變管理理論,創新方向也是可以管理的,管理創新方向的核心就是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使得創新發展方向符合一國發展的基本背景形勢和要素稟賦,而非沿著發達國家的腳步亦步亦趨,或者盲目模仿其他國家的方向和措施。
具體而言,一是既要重視大企業創新也要重視小企業創新。不同規模的企業各自擁有不同的創新資源、創新能力、創新預期以及創新方式,很難明確得出企業規模越大就一定更加有利于創新或者說企業規模越小就一定更加有利于創新的結論。對于我國而言,單一的中小企業創新或大企業創新可能都無法實現最有效的創新,必須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創新和大企業創新間的互補性,吸取兩者各具優勢的制度安排,根據不同的情景模式選擇最適合的、最有效的創新或創新組合。
二是既要重視傳統產業創新也要重視新興產業創新。作為后發國家,我國的產業發展面臨著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雙重任務。因此,片面地宣揚以傳統產業創新為主或新興產業創新為主可能都會略顯不合時宜。鑒于傳統產業仍有廣闊市場需求且是我國綜合經濟實力的重要支柱,我們應注重結合我國現有產業基礎和創新能力,積極有序地加強傳統產業創新,以促進傳統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
三是既要重視企業技術創新也要重視企業管理創新。當前很多人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理解更多體現為技術層面,即技術能力的提升,卻相對忽略了管理層面,即管理能力的提升。為此,在強調技術創新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我們必須更加重視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的協調發展;沒有管理創新的匹配,技術創新也難以發揮應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