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14年7月2日
案 例
某環保領域上市公司,2012年8月憑借30余項專利獲得國家開發銀行高達3億元人民幣的專利質押貸款,該公司在突出污染物循環利用領域,建立了包括100多項核心技術專利、200多項外圍技術專利在內的專利組合體系,正是由于雄厚的技術實力和有效的專利保護策略才使得企業在發展壯大過程中獲得了充足的資金,如虎添翼。借鑒該案例,我們應當有信心把自己的技術用專利組合保護好,用有價值的專利組合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充足的動力。
專利組合實質上是企業專利布局的具體體現,而企業的專利布局是為企業的發展戰略服務的,專利布局應當以企業未來的市場定位、技術領域發展狀況、企業自身的技術研發水平以及技術演進趨勢作為綜合因素來制定企業的專利保護規劃。企業進行專利布局通常會涉及四個部門:公司管理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技術研發部門和市場部門,也就是說企業在制定專利布局規劃時需要在企業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主持下,綜合市場部門和研發部門的意見,由知識產權部門協調、推動和執行,這是一項重要和嚴肅的工作,關系到企業的發展和切身利益。
“產品未動,專利先行”,由于專利從受理到授權大致需要一段時間,比如發明專利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所以,企業一般會在產品或技術進入市場2到3年前就提交專利申請,也就是說在企業的研發階段能夠形成完整的技術方案時就可以進行專利申請的工作,這樣,技術和產品可以繼續通過研發不斷完善,同時企業完成前期的市場拓展,待專利授權后,產品和技術進入市場正當時,上述關于專利申請的時間點和入市的時間點的把握都是專利布局的一部分。
我們來看看在專利布局規劃下的專利組合具備哪些特點,首先專利組合一定要完整覆蓋企業的核心技術和外圍技術,同時還要覆蓋競爭對手的部分技術和產品,所以專利不僅僅是保護自己更是搶占市場的有力武器,如果我們把保護自己的專利稱為盾,那么那些外圍技術專利以及覆蓋競爭對手的技術和產品的專利就是矛,盾牌和長矛是企業專利組合的核心構成,缺一不可。
這里提到的核心技術就是企業的自主創新,使企業具有持續生命力的那一部分技術成果,覆蓋這些技術成果的專利就叫做核心技術專利,這些為數不多的專利是專利組合中的重中之重,它關乎創新企業的命脈,所以確定核心技術的專利保護范圍就需要非常慎重的考慮,即需要對與之相關的現有技術進行檢索和分析以后才能確定核心技術的申請策略和恰當合理的保護范圍。
在核心技術專利的外圍,我們需要從技術的替代方案、改進方案、為核心技術起配套支持作用以及核心技術在其他領域中的應用等諸多方面編織一個嚴密的專利保護網,而這些外圍專利往往在控制市場、防御競爭對手、引導技術發展方向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們與核心技術專利共同構成企業的技術保護屏障,同時因為有了保駕護航的外圍專利群,企業在專利交叉許可、產業聯盟、股權分配、并購、上市等經濟活動中掌握著主動權和話語權。
然而,現實情況是企業通常僅僅將自主創新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后就停止了對外圍專利的申請,使得競爭對手乘虛而入,他們會引進或委托知識產權專業人士,在研究企業的核心技術專利后,進行有計劃的專利布局,即圍繞該企業核心技術專利持續申請一組或幾組外圍專利,形成對核心技術擁有企業的專利圍堵,使得企業在上述的各類經濟活動中步履維艱,喪失主動權和話語權。
成熟企業的專利申請都是在專利布局規劃下的專利組合,在專利組合提交申請后的若干年內,只要該核心技術和產品在不斷更新換代,市場前景依然很好,這些企業就會根據產業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在原有的專利組合的基礎上進行持續的改進和優化,在降低成本、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率、優化產品結構以及簡化生產環節等方面不遺余力地持續申請新的專利,以便于牢固控制市場和引導未來技術發展,這就是一個具有巨大經濟價值的、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動態發展進步的專利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