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4年8月11日
黨的十八大強調,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點,提出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這些既離不開良好的外部創新環境,也與創新生態體系建設密切相關。良好的創新生態系統要為創新創業提供富集并充滿活力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企業、公共平臺、中介機構等創新主體,還應有適于科技資源配置和流動的體制機制,以及鼓勵創新的包容性文化等。
在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在創新生態系統建設中都開展了有益的嘗試,特別是在構建開放、多元、共生的體制機制方面進行試點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同時也要看到,區域創新生態系統建設仍處在初級階段,創新主體之間互動性、創新鏈條內部承接性、產業鏈與創新鏈之間銜接性都不夠完善,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尚未理順,存在的共性問題不容回避。即使是在發展相對較好的示范區、試驗區,仍然面臨不少問題和困難,還未真正形成一個完整的創新生態體系。當前,創新生態體系建設的基本要素已經具備,但各類要素之間的資源配置效率較低。一是企業創新存在多種障礙,主體地位不夠突出。比如,國有企業通常缺乏足夠的創新動力,也不愿意進行過多的資金投入,即使進行技術研發和設備更新改造,成果轉化、資產處置也存在復雜、嚴格的審批流程。相比之下,科技型中小企業雖然創新意愿強、制度束縛少,但其融資難度依然較大,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創新。二是研發活動與市場脫節。中試力量薄弱、重大技術商品化缺乏吸引力等問題仍較為突出。三是技術、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的保障機制不健全。比如,知識產權的侵權成本仍然較低,而維權成本相對較高,知識產權保護仍有待加強;創新人才的激勵手段有待改善;科研資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率較低等。
加快創新生態體系建設,除了完善各類創新主體的功能、強化主體之間的協同性,關鍵還在于創新體制機制。從宏觀層面上,要構建與創新需求相適應的科技經濟體制,構建適合創新要素有序流動和高效配置的開放式創新體系,真正從體制機制中釋放創新活力。
一是多措并舉完善企業創新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借鑒東湖示范區經驗,可考慮在注冊資格、資金繳納等方面縮短科技型創新企業的前期審批,盡可能降低創業門檻。借鑒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做法,可考慮建立高科技企業創新貸風險池和以企業為主體、區域共用的各類研發服務平臺,有效分擔創新創業風險。借鑒中關村示范區經驗,可考慮逐步完善服務中小微企業擔保融資、信用貸款、信用保險等舉措。
二是明確科研機構、企業、政府在區域創新生態體系中的定位。建立以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為代表的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突出企業創新的主體地位,完善高校、科研機構與市場的對接轉化機制和聯合攻關的利益分配機制,共同提升重大關鍵技術的攻關能力。此外,可考慮改進財政資金支持機制和科研項目評審機制,更好地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三是努力營造容忍失敗、崇尚創新的文化氛圍。鼓勵各類企業在創新過程中敢于冒險、勇于試錯,并提供相應的機會空間和政策保障。不斷培育適合創新創業的價值取向、行為規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轉化運用,培育一批產業核心專利和重大技術標準;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