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能源局網站
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風電設備
市場秩序有關要求的通知
各派出機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集團公司、大唐集團公司、華電集團公司、國電集團公司、中電投集團公司、神華集團公司、中廣核集團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國風能協會:
近年來,我國風電設備制造產業快速發展,技術水平不斷提高,但也出現了市場無序競爭、部分設備技術水平和質量有待提高、地方保護現象嚴重、市場監管仍需加強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時等問題。為促進風電設備制造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檢測認證確保風電設備質量
風電設備質量是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檢測認證制度是保障設備質量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風電設備檢測認證制度,為促進風電技術進步和保障設備質量,必須更加重視風電設備的檢測認證工作。
1、實施風電設備型式認證。接入公共電網(含分布式項目)的新建風力發電項目所采用的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風輪葉片、齒輪箱、發電機、變流器、控制器和軸承等關鍵零部件,須按照《GB/Z25458-2010 風力發電機組合格認證規則及程序》進行型式認證,認證工作由國家認證認可主管部門批準的認證機構進行。自發文之日起,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型式認證的準備工作,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2、強化型式認證結果的信用。風電開發企業進行設備采購招標時,應明確要求采用通過型式認證的產品。未獲得型式認證的機組,不允許參加招標。國家組織的重大專項建設、新產品應用、在特殊地域應用或特殊用途應用的風電設備,可根據需要提出特定認證要求。通過認證的風電設備,任何企業應采用相應的結果,不得要求重復檢測。
3、加強檢測認證能力建設。支持依托相關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建設風力發電機組關鍵部件測試實驗平臺、風電機組傳動鏈測試實驗平臺、試驗風電場等公共技術研發試驗平臺,積極開展與風電技術先進性和可靠性相關的基礎技術研發工作。
二、規范風電設備質量驗收工作
質量保證期驗收是風電設備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明確的機制和通暢的信息公開渠道,風電機組不能進行正常質量保證期驗收的現象較為突出,導致質保金無法順利結算,加大了風電機組制造企業的生產經營壓力,暴露出風電市場機制不健全的問題,為確保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建立規范的風電設備質量驗收制度。
1、統一質量保證期驗收的技術規范。質量保證期驗收暫按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CNCA/CTS 0004-2014 風力發電機組質量保證期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國家能源局加緊推進相關技術規范列入國家或行業標準。買賣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風力發電機組質量保證期結束前,完成對風力發電機組的驗收工作。
2、建立質量保證期驗收和爭議解決機制。買賣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也可委托具備技術能力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參與或實施驗收工作。驗收完成后,如機組各項指標均滿足驗收大綱要求,則機組通過驗收,買方應盡快向賣方支付質量保證金。驗收未能全部通過的,可由買賣雙方共同協商,視驗收結論采取分批出質保的方式,按通過驗收的機組臺數進行結算和支付質量保證金;對于未能通過驗收的機組,雙方應形成一致認可的、有限期限的、責任明確的處置方案。
買賣雙方對于驗收結論存在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備技術能力的獨立第三方機構開展驗收工作。買賣雙方應依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驗收結論形成驗收意見。
3、強化出質保驗收信息公開。國家能源局委托行業協會或相關機構定期統計質量保證期驗收啟動時間、進展情況、完成時間,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統計結果經審核后向全社會公布。
三、構建公平、公正、開放的招標采購市場
公平、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是風電設備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風電機組招標采購過程中出現了地方保護主義、排他性的關聯交易以及盲目的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與風電開發企業間的業務滲透和垂直整合,影響了公平、公正和開放的風電設備市場環境。
1、嚴禁地方政府干預招投標工作。各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在招標采購活動中以任何形式提出限制和排斥外地企業參與的規定,也不得通過配置風電項目開發資源的方式進行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
2、建立規范透明的風電設備市場。不鼓勵風電開發企業新建、控股或參股風電設備制造企業;不鼓勵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新建、控股或參股風電開發企業。風電設備采購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鼓勵相關行業協會牽頭起草風電設備采購標準合同,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規范采購行為,避免不公平的競爭方式。
四、 加強風電設備市場的信息披露和監管
風電設備市場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披露是促進風電設備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對風電設備市場規則進行監管是促進風電設備市場健康發展的有效保障。
1、建立全國風電設備質量信息監測評價體系。國家能源局委托相關技術單位開展全國風電設備質量信息監測和評價,通過對風電場運行設備進行監測,開展風電設備運行質量評價工作,并定期發布風電設備市場的質量相關信息,引導產業健康發展。
2、加強風電設備質量問題分析。風電開發企業和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應及時通過全國風電設備質量信息監測評價系統上報風電設備質量有關情況。由相關機構組織企業和專家,對行業共性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及時發布反事故措施和預警信息。
3、加強風電市場信息披露和市場監管工作。國家能源局進一步加強對風電設備市場行為的監管和政策引導,對違反市場公平原則,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向全社會披露。鼓勵行業協會及時公布風電設備市場相關信息,引導產業健康發展。
請各有關方面和機構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強協調銜接,推動建立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的長效市場機制,促進風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