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穩定有效投資,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調結構、補短板、惠民生。
《指導意見》提出,為充分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切實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要進一步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準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
《指導意見》針對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基礎設施等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提出了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的創新措施。一是創新生態環保投資運營機制。鼓勵林權依法規范流轉,推進生態建設主體多元化,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積極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二是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培育農業、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資主體,加快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三是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推動市政建設運營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支持縣城和重點鎮市政建設運營引入市場化機制。四是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臺和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五是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清潔能源、電網以及油氣管網和儲存設施建設。六是推進信息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寬帶接入網絡建設,參與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七是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加快社會事業公立機構分類改革,完善社會事業價格和稅費政策。
《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方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優化政府投資方向,改進投資使用方式,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三是創新融資方式,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質押等擔保貸款業務。采取信用擔保、風險補償、農業保險等方式,增強農業經營主體融資能力。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為重大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資金支持。發展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