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報
依照規劃,我國要到2020年實現海上風電裝機3000萬千瓦的目標。在相關行業協會和多位專家的預測中,這就意味著,未來幾年我國海上風電市場規模至少達到千億元。然而,要推動我國海上風電這個“大塊頭”的發展還離不開大智慧。
首先,行政審批部門要從大局著眼,闊展視野,多部門協調,統籌好海上風電建設“一盤棋”。
為什么最先要強調從大局著眼?因為從項目招標開始海上風電就要經過層層考驗。以4年前的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過程為例,最先是國家能源局準備“初試”,然后是國家海洋局、交通運輸部以及國家海事局等部門的“多堂會審”,最后還要上報到國家發改委,相當于進行“殿試”。因為牽扯到海域功能區劃、航道、海纜、海洋環評,甚至是國家安全等一系列問題。我國是海洋大國、航海大國、也將成為海上風電大國,在“涉海”問題上的“多龍治水”也由來已久。以至于,一個海上風電項目用在審評上的時間就要一年多。
從大局來看,國家正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簡政放權處在進行時。深化體質改革往往需要各部門打破小集體主義,擴大視野,強化服務意識。具體到海上風電領域,如果政府相關部門將把關時段前移,在招標前就聯合做好準備工作,這將大大縮短企業所需要的審批時間,降低企業“跑路條”的成本。如果多部門聯動起來不但可以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甚至還可以降低“跑路條”連帶滋生腐敗的機會。
從第一批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4個項目的推進情況來看,各部門缺乏整體規劃的弊端已經暴露無遺。據悉,由于國家海洋局和國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門沒有做好規劃的協調工作,招標后原有風電場的位置都發生了變化,相關手續也要重新跑一遍。本該謀定而后動的海上風電項目卻成了釘到木板上的釘子都被拔下來了。這樣一來,增加的是成本、延緩的是工期,損害的是我國海上風電發展的整體規劃,以至于,“十二五”海上風電規劃遲遲沒有落實,規劃目標落空也只是時間問題。
二是要練好內功,降低成本,借勢發力,用“真功夫”爭取多方支持。當前海上風電的開發成本大約為陸上風電成本的兩倍,要想憑借我國大力發展新能源的大趨勢,在多種新能源模式中脫穎而出,海上風電還需要練好內功,降低成本,這才是海上風電行業長期生存發展的根本所在。
當前,技術進步降低海上風電成本的效果已經顯現。更大的風機、更長的葉片都提高了捕風效率。我國海上風電也正受益于歐洲國家削減海上風電成本的努力,后發者可以沿著先行者的足跡前行,也是一種借勢發力的良方。
三是要給海上風電發展實際的政策保障。海上風電的建設者都是企業,企業的本性是逐利而動。而在第一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中,企業中標電價過低,這就造成了中標企業基本都是為了拿資源、占先機才參與招標。“跑海圈風”,批而不建成了普遍現象。事情的轉機出現在今年6月,彼時,國家明確了海上風電上網電價,雖然業界普遍表示,新出臺的電價沒有預期中的高,但聊勝于無的上網電價也不亞于為行業發展裝上了推進器。
總之,如何不讓海上風電成鏡花水月,而是成為水中生財的長青行業,國家層面要加強規劃,風電行業自身要苦練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