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網
從權威人士處獲悉,日前,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國能新能〔2015〕73號文件,發布《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2015年下達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780萬千瓦(17.8GW)的目標,各地區2015年計劃新開工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總規模不得超過下達的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規模內的項目具備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資格。但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
這一規模大于此前國家能源局在征求意見時發布的規模。今年2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曾擬確定2015年全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目標為1500萬千萬(15GW)左右。去年該指標為14GW,實際完成10GW。
方案還提出,鼓勵結合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扶貧開發等合理配置項目。優先安排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好、近期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鼓勵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項目資源,選擇技術和經濟實力強的企業參與項目建設,促進光伏發電上網電價下降,對降低電價的地區和項目適度增加建設規模指標。優先滿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等示范區域的建設規模指標需求,示范區域在已下達規模內的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后,可向國家能源局申請追加建設規模指標。
方案表示,鼓勵各地區優先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接入電網、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20MW)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原則上單個集中式光伏電站的建設規模不小于3萬千瓦。
方案還對今年的光伏發電建設的時間表予以了確定。4月底前,對未將新增建設規模落實到具體項目的地區,其規模指標將視情況調劑到落實好的地區;7月底前,經綜合平衡后,對建設進度快的地區適度追加規模指標;10月底前,對年度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網規模未達新增建設規模50%的,調減下一年度規模指標;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國泰君安研報稱,l2015光伏裝機目標大幅超預期,該政策也再次表明國家支持光伏發展的決心。國泰君安表示,伏裝機預期的提升直接利好于與裝機高度相關的制造環節;同時,規劃量提高將帶來更充裕的項目儲備,大路條及時下發將增強運營商規模兌現的確定性,開工和并網的時點都將提前。維持行業增持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