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民營企業約2600萬家,約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6%,對中國GDP的貢獻率已超過50%,吸納就業人員占全社會就業人員總數的75%,所創造的工業新增產值占全部工業新增產值的70%左右,所提供的出口超過全國出口總額的60%。民營企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各級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擴大城鄉就業的主渠道。確保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對于在國際金融危機環境下實現中央提出的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的目標,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有:
1.市場目標導向偏差。在此次國際金融危機中,由于歐美市場消費低迷,各國貿易壁壘高企,導致我國民營企業訂單數量銳減,出口受阻,特別是紡織、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受到劇烈沖擊,一些著名的大型民營企業也轟然倒閉。由于長期以來偏重歐美發達國家市場,而忽視了人口基礎較大、潛在客戶群體不斷增加的發展中國家市場,并且未能有效開拓內需前景廣闊的國內市場,特別是廣大農村市場,導致其業務高度依存于出口,一旦外需市場萎縮則難以為繼。
2.技術創新能力薄弱。整體而言,我國民營企業在技術研發、工藝改進、產品升級、業務流程重組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與歐美和日本等發達國家企業間仍存在較大距離。創新能力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拓寬市場領域,提升國際競爭力的瓶頸。究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核心技術創新需要投入大量的研發資金,并且其創新結果又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而作為民營企業主體的中小企業資金并不充裕,難以獨立完成。其次是知識產權保護雖有顯著改進,但尚未形成國民的法治意識和自覺行為,創新維權成本過高,導致創新投入與創新收益嚴重不對稱,極大地挫傷了民營企業創新的積極性。最后是創新人才的供求嚴重失衡。一方面,民營企業需要大量的創新人才,另一方面,我國高等院校的人才培養模式與民營企業的客觀需求嚴重脫節。
3.風險控制意識欠缺。此次金融危機的影響已迅速從金融領域擴散到實體經濟領域,從而導致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風險劇增,而眾多的民營企業缺乏“危機管理”意識,并未有效構建起風險防范、風險控制和危機處理等應急機制,因此在應對金融危機時,顯得極其被動。從企業內部風險控制來說,由于民營企業一度超常規發展,其市場規模擴張掩蓋了成本失控、產品單一、對國內外大型客戶的依存度較高等諸多風險問題。當市場消費能力變弱,不能迅速降低成本和價格,尤其是在大客戶減少或撤銷訂單時,又不能有效切換市場,維持生存。從企業外部風險控制來說,民營企業大多缺乏對市場信息進行系統搜集、科學分析與預測的意識和能力,不能制定科學合理而行之有效的發展戰略和適時調整對策。
4.政策環境障礙尚存。現階段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各種問題,是由內、外部兩種因素共同促成的。市場目標導向偏差、技術創新能力薄弱和風險控制意識欠缺,事關民營企業自身素質提高和能力建設,而外部政策環境障礙也是不容忽視的。為促進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2005年2月國務院頒發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原計劃與《若干意見》配套的37個文件,已出臺了35個。各地為貫徹落實《若干意見》作了大量工作,31個省區市累計出臺有關法規性文件210多件。但是,《若干意見》及其配套政策在實際貫徹中遇到不少阻力,行業進入壁壘多、稅費高、融資難等嚴重制約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難題尚未完全改觀。金融危機條件下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呼喚著政策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關于促進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筆者有如下對策建議:第一,強化企業能力建設。面對金融危機的沖擊,一大批競爭能力弱、成長性差的民營企業歇業、停產、倒閉乃至淘汰出局,而為數不少的競爭能力強并具有較好成長性的民營企業,卻能抓住產業結構調整的契機贏得了更大的發展空間。實踐證明,自身素質和競爭能力對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按照M·波特的觀點,企業能力建設包括技術研發、產品生產、市場營銷及服務、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供應鏈管理等。但理論研究和實踐表明,由于中國民營企業獨特的發展歷程及其“路徑依賴”,在強化企業能力建設中,作為一種“異質性人力資本”的企業經營者和高管團隊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往往占居首位。對此,廣大民營企業家必須高度重視并具有自覺意識,舍此別無他途。
第二,協調產業政策。經濟轉型時期務必協調產業政策。首先,在“保增長”的初始階段,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民營企業對于促進國民經濟增長、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擴大城鄉就業的地位和作用,竭盡所能扶助民營企業渡過難關。其次,在經濟增長企穩階段,要適時引導并鼓勵民營企業發展轉型,“騰籠換鳥”不能操之過急,需要把握速度和力度,給民營企業發展轉型以必要的時間和空間。最后,在進入“調結構”階段,需要對民營企業發展轉型進行分類指導,切忌將它們一律等同于“落后生產力”。2008年,江蘇省約有65%的發明專利、75%的企業技術創新成果、80%的新品開發,都是由民營企業來實現的。
第三,優化政策環境。政府應進一步細化和落實相關政策,增強對民營企業發展的引導和支持。從短期來看,主要是提供相應的資金扶持,并通過稅收、關稅、行政規費的減收與減免,同時利用政府采購和政策導向性消費,來維持企業生存、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和確保企業市場需求。從中長期來看,要拓寬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利用各種形式如聯保、知識產權抵押和股權質押等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要降低進入和退出成本,通過對核心產業和核心企業的培育,推動中小型民營企業的聚類發展和企業間的協作整合。要優化整體商業環境,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促進企業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