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半年完成減排項目940個 今年1~5月,104個河流斷面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同比下降了12.8%
今年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實現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續下降和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2009年1~5月,全省104個河流斷面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同比下降了12.8%,氨氮平均濃度下降了26.1%。1~6月,山東省共完成減排項目940個,其中完成化學需氧量工程減排項目312個,結構減排項目173個;二氧化硫工程減排項目187個,結構減排項目268個。
“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省委、省政府對總量減排和環保工作緊抓不放,不僅把污染減排和環保產業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領域,更把應對金融危機作為推進污染減排、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歷史性機遇,在積極實施‘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各項措施的同時,更加注重做好污染減排工作。”山東省副省長李兆前告訴記者。
狠抓關鍵,強力推動減排項目建設運行
山東省按照“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的控制思路,編制實施了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認真實施了《關于加強重點污染行業和重點水氣環境治理情況調度的意見》,加強對減排項目的運行監管,對全省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DCS系統建設情況進行了調度,并組織開展了專項檢查,督促各地加快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自控系統建設。
2009年中央新增投資6.25億元,帶動山東地方投資38.7億元用于污染減排項目建設。同時,省級財政還安排4.15億元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重點減排工程建設。目前,全省140個縣(市、區)全部實現了污水處理廠一縣至少一廠的目標,《山東省“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確定的應于2010年前建成脫硫設施的64臺國家重點脫硫機組,除4臺機組關停外,其余60臺機組脫硫設施已全部建成投運。
嚴格執法,強化對重點污染源日常監管
山東省積極推進環境自動監測體系建設,提出了建設“三級五個方面”自動監控體系的具體任務,“三級”是指要建立省、市、縣三級環境監控中心,并要實現全省聯網;“五個方面”是指對全省1009家重點監管企業、170多座城鎮污水處理廠、60條主要河流跨市斷面水質、17個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以及25個主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實行自動監測。山東省還制定了《全省重點企業監管辦法》等“四個辦法”,明確和規范了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日常監管的主要任務。
為及時查處自動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行為,山東省制定實施了《全省環境監察機構聯動查處制度》。今年上半年,省政府組織開展了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檢查工業污染源121個、城鎮污水處理廠55座、河流斷面29個。
山東省制定了《關于對環保突出問題處理應掌握的主要原則》,確定對減排進展遲緩、污染物超標排放、環境污染嚴重、不認真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企業和地方,根據問題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掛牌督辦、限產停產、項目限批等處理。
多措并舉,突出政策引導促進減排
山東省實施價格政策推動減排,出臺了《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環境保護的意見》,規定廢氣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6元提高到每當量1.2元,廢水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7元提高到0.9元,均嚴于國家要求。同時,實行污水超標排放加價制度,對南水北調東線山東段重點流域內超標準排放廢水的排污企業,按照超標倍數計征排污費。
山東省積極推動環境保護“以獎代補”,省級設置了污染減排、河流水質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改善、重點企業監管4個獎項,省財政每年拿出2.01億元,對完成情況好的市實行獎勵。山東省環保廳長張波告訴記者,今年4月,根據山東省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對各市2008年度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核,并對全省2008年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情況進行了通報,威海市獲得“以獎代補”資金3500萬元,泰安、煙臺等4個市獲得獎金2000萬元以上,菏澤、濰坊等4個市獎金超過1000萬元。
山東省先后發布實施了15項分階段逐步加嚴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形成了覆蓋全省的地方性排污標準體系。其中,南水北調沿線排污標準中化學需氧量嚴于國家行業標準6倍多,氨氮嚴于國家行業標準7倍,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較國家標準加嚴了兩倍。
今年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實現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續下降和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2009年1~5月,全省104個河流斷面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同比下降了12.8%,氨氮平均濃度下降了26.1%。1~6月,山東省共完成減排項目940個,其中完成化學需氧量工程減排項目312個,結構減排項目173個;二氧化硫工程減排項目187個,結構減排項目268個。
“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省委、省政府對總量減排和環保工作緊抓不放,不僅把污染減排和環保產業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領域,更把應對金融危機作為推進污染減排、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歷史性機遇,在積極實施‘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各項措施的同時,更加注重做好污染減排工作。”山東省副省長李兆前告訴記者。
狠抓關鍵,強力推動減排項目建設運行
山東省按照“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的控制思路,編制實施了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認真實施了《關于加強重點污染行業和重點水氣環境治理情況調度的意見》,加強對減排項目的運行監管,對全省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DCS系統建設情況進行了調度,并組織開展了專項檢查,督促各地加快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自控系統建設。
2009年中央新增投資6.25億元,帶動山東地方投資38.7億元用于污染減排項目建設。同時,省級財政還安排4.15億元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重點減排工程建設。目前,全省140個縣(市、區)全部實現了污水處理廠一縣至少一廠的目標,《山東省“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確定的應于2010年前建成脫硫設施的64臺國家重點脫硫機組,除4臺機組關停外,其余60臺機組脫硫設施已全部建成投運。
嚴格執法,強化對重點污染源日常監管
山東省積極推進環境自動監測體系建設,提出了建設“三級五個方面”自動監控體系的具體任務,“三級”是指要建立省、市、縣三級環境監控中心,并要實現全省聯網;“五個方面”是指對全省1009家重點監管企業、170多座城鎮污水處理廠、60條主要河流跨市斷面水質、17個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以及25個主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實行自動監測。山東省還制定了《全省重點企業監管辦法》等“四個辦法”,明確和規范了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日常監管的主要任務。
為及時查處自動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行為,山東省制定實施了《全省環境監察機構聯動查處制度》。今年上半年,省政府組織開展了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檢查工業污染源121個、城鎮污水處理廠55座、河流斷面29個。
山東省制定了《關于對環保突出問題處理應掌握的主要原則》,確定對減排進展遲緩、污染物超標排放、環境污染嚴重、不認真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企業和地方,根據問題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掛牌督辦、限產停產、項目限批等處理。
多措并舉,突出政策引導促進減排
山東省實施價格政策推動減排,出臺了《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環境保護的意見》,規定廢氣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6元提高到每當量1.2元,廢水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當量0.7元提高到0.9元,均嚴于國家要求。同時,實行污水超標排放加價制度,對南水北調東線山東段重點流域內超標準排放廢水的排污企業,按照超標倍數計征排污費。
山東省積極推動環境保護“以獎代補”,省級設置了污染減排、河流水質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改善、重點企業監管4個獎項,省財政每年拿出2.01億元,對完成情況好的市實行獎勵。山東省環保廳長張波告訴記者,今年4月,根據山東省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對各市2008年度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核,并對全省2008年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情況進行了通報,威海市獲得“以獎代補”資金3500萬元,泰安、煙臺等4個市獲得獎金2000萬元以上,菏澤、濰坊等4個市獎金超過1000萬元。
山東省先后發布實施了15項分階段逐步加嚴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形成了覆蓋全省的地方性排污標準體系。其中,南水北調沿線排污標準中化學需氧量嚴于國家行業標準6倍多,氨氮嚴于國家行業標準7倍,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較國家標準加嚴了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