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按照科技部人事司與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安排與委派,筆者參加了在美國威斯康星大學密爾沃基分校進行的為期6個月的學習進修。在此期間,結合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實際工作,筆者專門了解美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與運行體系以及法律保障,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有了更深體會。
回國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撲面而來,創客空間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并迅速成長。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鼓勵大眾創業者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創造新需求,培育新市場、打造新業態,為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和活力;4月下旬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關系。
在如火如荼的創新創業氛圍下,科技成果轉化如何進一步尋求突破?結合此前在美國的學習進修,筆者認為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提升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與效率。
來自美國的啟示
美國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是通過各個大學的技術轉移辦公室來進行推動。美國最早一批大學技術轉移辦公室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成立,但大部分是在上世紀80年代建立,主要是為了響應政府提出的提高產業競爭力的號召,特別是拜杜法案頒布后對技術管理的需求上升。
美國大部分的技術轉移辦公室是大學中的獨立部門,有時與項目管理辦公室(受基金或合同資助的科研項目)有聯系,有時則完全獨立,主要負責受理教職員工們的成果申報、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許可。最具代表性的是斯坦福大學的技術許可辦公室(OTL)模式。斯坦福大學OTL成立于1970年,現有員工35名,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和經營。自收自支,其辦公費用全部從知識產權經營收人中開支,約占知識產權經營收入的15%;全程專人負責,工作人員均為技術經理,擁有關鍵決策權,包括是否申請專利、把技術許可給哪家企業等;發明人及所在院系均參與分享專利許可收入。
少數大學有獨立的基金會負責技術轉移,最著名的就是威斯康星大學WRAF基金會。筆者所在的威斯康星大學密爾沃基分校(UWM)就專門設有UWM Research Foundation 基金會, 負責該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該基金會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學校包括專利、版權、商標在內的知識產權評估、保護和許可;為教職員工和學生提供包括商業模式對話、創業信息、創業指導等創業支持;將研發人員與產業界建立聯系。其專利轉讓收入返還政策是成果轉讓后許可證利潤的40%歸基金會所有,40%歸學校所有,20%歸研發人員或專利發明人。
據了解,在美國排名前50的大學中,87%的學校技術轉移辦公室入不敷出,美國高校的科技成果通過專利許可進行轉化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是形成創業企業。也正是這種技術創業的思想同社會對新技術的要求相融合,形成了強大的新技術經濟潮流,從而誕生了以斯坦福科學園為核心的“硅谷模式”。“硅谷模式”首創產學研合作,融科學、技術、生產為一體,以斯坦福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加州理工等世界知名大學為依托,以中小型高技術企業群為基礎,培育了思科、英特爾、惠普、朗訊、蘋果等知名企業。研究機構、大學的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緊密結合,形成了利益共同體。企業出資金、出題目,以較低成本獲得和使用先進技術;科研機構、大學出智力、出技術,使科研成果更貼近市場需求。
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這些移民來自全球各地,將各自文化中的先進部分帶到這片陌生的大陸,并在激烈的生存壓力下拋棄了各自文化中的落后因素。喬布斯出現在硅谷,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美國從法律、政策、大學、企業和風險投資等各方面,都為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搭建了較為完善的平臺。
由于市場規律的驅動,并不需要政府特別的動員和號召,就涌現出大量像微軟、蘋果、谷歌這樣從個人和小團隊開始的創新和創業,并在合適的環境中迅速發展壯大為國際性行業巨頭。當然,這與比爾?蓋茨、喬布斯等人的個人特質也有很大關系,但美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土壤。也正是基于文化的包容和對創新、創業的寬容,吸引了全世界最杰出的人才通過創造性工作實現他們的美國夢,這也是美國在創新能力方面保持強大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加快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思考
科技成果轉化的最直接途徑就是科技人員自己創辦企業。企業作為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是將價值鏈要素連接在一起的最有效的組織方式,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最終實現者。從某種意義上講,企業的競爭力代表了國家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以中關村為例,從1984年由中科院相關科技人員創辦的聯想、漢王、曙光、龍芯等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到2000年以百度為代表的IT創業企業,再到新經濟環境下政府和市場催生的大眾創業潮,創新創業精神薪火相傳,中關村以特有的創業生態和發展模式始終引領全國,這與其多元化的內在基因密不可分。
激發創新創業活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強化科技同經濟結合、科技成果與現實生產力對接,從而增強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讓創新創業真正落到創造新的增長點上。結合美國經驗,筆者認為,要更好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從以下幾點入手。
首先,要堅持市場需求導向,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要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著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著力破除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中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破除科技人員、創業者創新的障礙,激發創新團隊的活力,鼓勵科研團隊直接轉化科研成果,著力解決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的制約,讓創新能夠有利可圖,讓創新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和順利轉化。
其次,要打造創新創業文化,引領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最關鍵的是理念和文化。當前,創客所倡導的開放、共享、興趣,為創新創業文化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礎和元素。對于創業者來說,創新文化的培養至關重要。要形成全社會對創業的共同認知,通過法律約束,制度制約、政策支持、宣傳引導,打造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創新創業的基本價值導向和核心理念,構建全面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創新創業文化,引領科技成果轉化。
第三,要營造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制定相關標準和規范,打造協同創新鏈與產業鏈。加強專業型企業孵化器建設,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和內容,實現技術轉移、成果推廣、國際合作、人才引進和融資服務等各種創新要素集聚,推動科技成果在平臺上進行轉化。深度挖掘“互聯網+傳統行業”所蘊含的創業創新空間,加快更多產業升級換代,使顛覆性改變成為可能。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