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9日宣布,從9月1日起廢止《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刊載的上述四部門公告指出,為適應中國汽車產業調整和發展的需要,決定廢止2005年2月28日以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第125號令公布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8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10號令,對此前公布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的“進口管理”部分做出修改。修改中最引人關注的條文,就是從9月1日起,不再執行從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有分析認為,這一措施是中國政府在進口汽車零部件爭端WTO部分敗訴后,所采取的相應措施。中國制定并實施上述管理辦法旨在防止不法企業把整車分拆,化整為零后以零部件形式出口到中國市場,再組裝成整車銷售,以逃避關稅。幾年來,上述政策對于促進本土汽車及零部件行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針對最近媒體上有關取消“整車特征”進口管理辦法的議論,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協調司司長陳斌5日明確表示,當年制定的政策和現在作出適當調整,都是正確的。今年我們作了適當的調整也是正確的。
他說,近五年,中國汽車產銷量翻了一番,汽車零部件已形成了完整的配套體系,汽車企業自主研發和自主品牌建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國已經成為汽車制造和消費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