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大的專業支持創業教育的基金會美國考夫曼基金會主席施拉姆在其著作《創業力》中提到:“目前單論教育技術手段,很多國家已超越美國,但是美國的優勢還將保存,這種優勢就是美國人文化中的‘創業力’,這是美國保持長盛不衰的重要原因。”據統計,美國大學生創業率達20%,而中國大學生僅為1%。
實現創業帶動就業,要用好“看得見的手”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支持青年創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優化就業創業環境,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今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將達727萬,創歷史新高,需要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實施不間斷的就業創業服務,提高大學生就業創業比例。實現創業帶動就業,政府要承擔起應盡的責任。不能僅僅依靠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要用好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讓這兩只手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就業增長。
首先,政府要營造鼓勵創業的制度環境。美國聯邦政府1980年就頒布了促進科技轉化的《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術創新法》,1982年和1992年又先后頒布了《小企業創新發展法》和《小企業研究和開發促進法》。日本政府1995年出臺了《促進中小企業創造性事業活動臨時措施法》,1998年頒布《大學技術轉移促進法》、《新事業創出促進法》等一批支持創業的法律。相比之下,我國雖然在近幾年加大了對大學生創業和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但在制度建設上還有較長的路要走。
其次,政府應對涉及大學生創業的政策進行系統梳理,形成明確的激勵機制。如簡化審批環節,公開審批流程,降低創業型中小企業注冊的門檻;建立制度性支撐系統,在融資、服務、培訓等方面出臺鼓勵政策;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落實促進創業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政策和激勵創業的稅收政策;為大學生提供多元的創業資金支持系統等。同時,政府還應大力營造鼓勵青年創業的社會氛圍,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輿論環境,使得青年敢于創業、勇于競爭、不懼風險。
大學是創新創業精神和經濟增長助推器
20世紀后期,美國一些研究型大學利用知識技術創新成果,吸引外部資金開發新產業,加速研究成果的應用轉化,為產業和社會發展服務,使大學從社會支撐機構轉變為推動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原動力。這些富于創新的研究型大學被人們稱為“創業型大學”。以麻省理工學院、斯坦福大學為代表的一批美國大學,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融入教育體系中,大學功能由此拓展到以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領域,為美國的產業升級和經濟持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今天的美國也因此形成了兩個著名的創新軸心:一個是美國西部以斯坦福大學為核心的硅谷,另一個是美國東部以麻省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為核心的波士頓地區的高科技產業集聚區。創業型大學的建設使大學功能得到深化和拓展,并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發動機,推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許多高校都明確提出要建設研究型大學,但鮮有高校明確表示要成為創業型大學。事實上,這兩種類型也可以是從不同的角度對同一所大學的描述。高校完全可以創造出一種集研究型大學與創業型大學為一體的發展模式,二者并行不悖。以這種創業型大學為核心,構建政府—大學—產業協同推動區域創新型產業集群新模式,形成創意鏈—技術鏈—產業鏈—市場鏈的完整知識型產業生態鏈,使創業型大學成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強勁“引擎”。國內有條件的高校,應該把握機遇,依托區域經濟、產業、人才的優勢,率先舉起創建創業型大學的大旗。
創新創業教育應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創新與創業密不可分,創新是創業的基礎和核心,創業則是創新的重要體現形式。對于教育行業來說,創新創業教育應面向全體學生,貫穿于人才培養的全過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國家都非常重視中小學階段的創業教育,從義務教育階段就開始重視對學生商業和經濟意識、社會發展的責任感和創業精神的培養。相比之下,我國創業教育重點在大學生階段。要改變這種狀況,對于義務教育學校來說,應著力于中小學生創新意識的培養,強化創新思維的訓練,鼓勵質疑,提倡獨立思考;對高校而言,不應一味追求大而全的學科建設、爭做研究型大學,而是要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為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高職、中職學校也不應一味追求升等,應將重心放在努力培養能夠適應社會進步和工作崗位變化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高級職業人才。
就整個教育系統而言,大學特別是創業型大學,應成為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的“領頭羊”。大學要構建創新創業教育平臺,促進以創新為基礎的創業和以創業為導向的創新。大學要致力于集師資、課程、活動、實訓、孵化等為一體的“立體型—聯動式”創新創業教育體系的構筑;要通過搭建學科交叉平臺,鼓勵“干中學”,重視科技創新成果的使用價值和市場價值,激發學生從事創新創業活動的動力;要建立一二課堂有機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滲透與融合,努力實現大學生“就業”和“創業”的雙贏。
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促進全社會形成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氛圍與機制,提升中國青年“創業力”,對提高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動力,對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