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已全面建立實施節能低碳認證認可制度,截至2015年10月底,累計頒發各類節能低碳認證證書5.9萬余張,比“十一五”末增長6倍。僅節能產品認證一項,2010年至2014年獲證產品累計實現節能量折合標準煤1.83億噸,就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57億噸。為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我國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建立了節能低碳認證認可制度,形成了包括節能產品認證、低碳產品認證、森林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碳排放量審定/核查以及相關合格評定機構認可在內,適應我國產業結構特點和節能減排目標需求的認證認可體系,并應用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低碳城市創建等項目,在低碳認證認可技術研發、制度建設、支撐國家政策目標、服務政府監管等方面走在國際前列。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官員評價,中國構建的碳排放和碳減排認證認可制度不僅適用于中國,對其他國家也頗具參考價值。
我國通過開展節能低碳認證認可,顯著提升了相關企業及產品的能效和減排效率,激發了企業應用節能減排先進管理技術的積極性,引導了綠色低碳生產和消費模式,增強了政府部門的政策調控和監管能力,促進了節能減排控制目標的落實,產生了巨大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截至2015年10月底,共頒發節能產品認證證書56740張、低碳產品認證證書981張、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1373張,證書總數比上年同比增長10.5%。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