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這對我國未來發展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當前,我國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具備怎樣的基礎?知識產權強國要具備哪些條件?《意見》中涵蓋了哪些政策意圖?近日,《經濟日報》記者采訪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吳漢東。
“當前,我國已進入從‘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邁進的關鍵歷史時期。知識產權既是國際經貿體制的‘標配’,更是本國創新發展的‘剛需’。”吳漢東說。
目前,我國已基本實現《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預期目標:成為全球第一專利申請大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4年穩居世界首位;穩居世界商標大國首位,商標注冊量連續十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進入版權產業大國行列,版權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超出世界平均水平。吳漢東說,成績不少,但也存在不足。比如,知識產權依然呈現大而不強、多而不優的特點;知識產權的保護存在效率不高、處罰不嚴的問題。
如何衡量一個國家是不是知識產權強國?“從現代化和法治化的意義來說,知識產權強國應該既是創新型國家,也是法治化國家。衡量一個國家是不是知識產權強國,應該包括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制度建設、創造能力、產業發展、環境治理等主要表征及其評價指標。”吳漢東認為,知識產權強國是以知識產權制度支撐并保障創新發展,具有強大的知識產權環境治理能力和知識產權整體發展實力的先進國家。
“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有哪些要求?吳漢東認為應該具備制度建設完善、創造能力領先、產業發展先進、環境治理優良4個基本特征。
在解釋“制度建設完善”時,吳漢東說,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的過程是一個法律創新、政策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的過程,包括3方面的內容:一是形成知識產權法規政策體系;二是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實現知識產權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三是提升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軟實力,增強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中國話語權。
關于“創造能力領先”,他進一步表示,創造是一切知識產權活動的初始源頭,創造力是彰顯知識產權能力的首要因素。《意見》在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建設方面,旨在不斷提升以專利為核心的科技競爭力、以商標為依托的品牌影響力、以版權產品為載體的文化軟實力,加快實現從“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的轉變。
“產業發展先進”是知識產權強國的又一重要特征。吳漢東說,知識產權的產業化是知識產權制度創新價值目標的最終表現形態。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是以專利、商標和版權為核心內容,以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為目標,依靠專業服務和質量管理而形成的系列化、品牌化的先進產業。在知識產權強國中,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大,在外貿出口的占有率高,對勞動就業的提供幾率多。《意見》以“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為專項任務,提出“探索制定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目錄和發展規劃”“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加大政府采購對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支持力度”“試點建設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產品示范基地”等具體要求,這些是對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知識產權運用”這一戰略重點的細化和深化,對于我國產業調整、產業創新和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環境治理優良”方面,吳漢東說,在國家治理現代化和法治化的戰略布局中,“著力構建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和市場環境”,既是法治國家建設之構成,亦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之要義。《意見》強調“實現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旨在通過知識產權環境治理,形成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此,《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如“提高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加大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預警防范機制”“加強新業態、新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對中國而言,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是一場以制度創新推動知識創新、以法治建設保障創新發展的偉大社會實踐。”吳漢東說,《意見》所勾畫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藍圖,將成為創新型國家的有力支撐。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