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加大對科技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普惠性政策扶持,激勵市場主體增加研發投入,可以有力推動‘雙創’,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經濟升級發展。”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降低高新技術企業門檻,使更多創新型企業能得到政策支持。
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深入發展,新技術、新產業和新業態不斷涌現,高企認定管理政策也需要與時俱進。對《認定辦法》進行修訂就是要讓政策扶持跟上科技企業發展的步伐。同時,我國正在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其最重要的抓手。實施新的高企認定管理辦法,發揮政策優惠對科技創新的牽引作用,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
高企認定與時俱進
科技部火炬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主要目的是,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指引下,通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的引導功能,進一步增強中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這項政策的核心是引導企業加強自主研發活動、形成核心知識產權、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水平和競爭能力的提高。
現行高企認定管理政策從2008年開始實施至今已8年。至2015年年底,全國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達到7.9萬家。高企認定管理政策對促進企業創新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經濟規模快速提升。2014年高新技術企業總收入21.7萬億元,同比增長12.11%。二是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研發經費支出5809億元,占全國企業研發經費支出的一半以上,企業平均擁有專利數從2009年的11項增加到2014年的22項。高新技術企業成為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經濟增長質量效益的骨干力量。
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深入發展,新技術、新產業和新業態不斷涌現,高企認定管理政策也需要與時俱進。
該負責人介紹,201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要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此后,黨中央、國務院陸續出臺的有關產業振興和科技創新方面的文件中均涉及高企內容。同時,現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技術領域范圍跟不上產業技術發展變化、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夠、認定程序復雜以及后續監管不力等問題。為此,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認定辦法》進行修訂。
據介紹,《認定辦法》修訂完善主要有四方面特點,一是堅持高新技術導向,突出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定位。二是與時俱進,將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等納入支持的范圍,吸收新技術,淘汰落后技術。三是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傾斜支持,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認定條件,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四是堅持放管結合,優化認定的管理流程,加強后續的監督檢查,提高認定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適當放寬認定條件
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在日前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上表示,新的高企認定管理政策實施后將進一步鼓勵市場主體增加研發投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
“我國中小企業解決了80%的就業,完成了65%以上的發明專利和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是促進創新、擴大就業的生力軍,也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主要力量。此次政策完善主要是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科技部火炬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認定辦法》修訂,在知識產權、科技人員占比、技術領域等方面對所有企業均有所放寬的情況下,為了加大對中小企業的傾斜,將規模5000萬元以下企業的研發費比例由6%降到5%,以支持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訂還特別調整了對知識產權的要求,取消了“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
該負責人介紹,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只要專利在有效期內均可,將有利于更多企業申請高新技術。而取消“5年以上獨占許可”,可以更加有效地體現《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提出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要求,使高企政策在自主知識產權要求上更具引導性和約束力,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同時也有助于避免知識產權濫用。企業仍可通過技術轉讓等知識產權所有權轉讓的方式獲得知識產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有利于更好地落實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除此之外,為更好適應企業研發外包眾包等發展趨勢,此次修訂將企業科技人員占比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10%,放寬了高新技術企業的準入門檻。同時優化和簡化認定管理流程。縮短公示時間,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改為10個工作日;簡化企業更名備案流程,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將各地評審專家的備案管理下放給地方認定機構;跨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企,在有效期內資格繼續有效。
專家認為,新的管理辦法從制度層面幫助廣大創新型企業降低稅務負擔,為更多企業提供創新的制度保障。
新興業態獲扶持 外資企業無影響
此次修訂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也進行了進一步調整。如新增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制備與應用、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新能源汽車試驗測試及基礎設施等先進技術,剔除了一批落后技術。同時,對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給予了充分考慮,一是擴充服務業支撐技術,如新增“檢驗檢測認證技術”、“現代體育服務支撐技術”及“智慧城市服務支撐技術”等行業特征明顯的內容;二是對“研發與設計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產業支撐技術”、“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技術”等技術領域進行了補充。
據了解,對于服務業的支持可謂是此次《認定辦法》修訂的一大亮點。科技部火炬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類服務業企業,只要支撐其服務的技術符合此次修訂后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的其他條件,均可申請認定為高企。
按照現行《認定辦法》,外資企業在高企申請方面的表現也非常搶眼。據統計,目前有效期內的外資高企近8000家,約占全國高企總數的13%。外資高企享受優惠額戶均500多萬元,是內資企業平均優惠額的3.3倍。可見,外資高企得到了很大的實惠。因此,不少人關心,《認定辦法》修訂以后,是否會對外資企業產生影響。
對此,科技部火炬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新技術企業政策一直秉承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的原則,鼓勵外資企業在內的各類中國境內企業申報高企。新的高企認定辦法在這方面沒有變化,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申請高企在政策上沒有障礙。
“高企認定條件包括知識產權、研發費、科技人員、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比、企業創新能力等多個指標,研發費、科技人員占比指標的變化,可使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得到認定。”該負責人介紹,科技部將繼續加大對高企的培育工作,培養扶持更多企業納入高企隊伍。
目前,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科技部正在研究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和相關扶持政策,有關地方也在積極探索,未來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將進一步加強,并與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形成高度銜接。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